背景:
新《著作權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依據新《著作權法》第45條,錄音制作者首次被賦予了廣播和表演獲酬權(以下簡稱:兩權)。這意味著,自2021年6月1日起,不論是電臺、電視臺播放音樂錄音制品,還是商場、餐飲、住宿、酒吧、健身、培訓等營業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還是網絡平臺的直播、數字音樂廣播等使用場景都需要向錄音制作者支付報酬。
權利人:400家音集協會員單位聯名倡議,打擊侵權,保護和實現錄音制作者“兩權”
在此背景下,400家權利人于6月2日在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主辦的“新法環境下著作權集體管理問題研究與未來展望論壇”上聯合發布《保護錄音制作者廣播和表演獲酬權聯合倡議書》,倡議廣大錄音制作者、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團結協作,共同推動建立實現廣播和表演獲酬權的有效機制,打擊各類侵權行為,維護錄音制作者的合法權益。
發布《保護錄音制作者廣播和表演獲酬權聯合倡議書》
來自中國唱片、太合音樂、看見音樂、中子街聲、摩登天空、海葵音樂、啟韻文化、風華秋實、希瓜音樂、仁溪文化、匠星娛樂的嘉賓代表400家音集協會員單位參與倡議書的發布,中國唱片集團董事長房成義宣讀了倡議書。
會員單位代表和音集協副理事長兼代理總干事周亞平合影
使用者:胡桃里等酒吧、餐飲業龍頭帶頭響應,率先向音集協履行“兩權付費”義務
酒吧、餐飲行業的龍頭企業合縱集團(包括旗下品牌胡桃里音樂酒館、繁花酒吧、蘇荷酒吧、18BAN精釀啤酒館)、福州諾亞方舟、杭州恒旺集團等帶頭響應對音樂錄音制品廣播權、表演權獲酬權的保護,向音集協支付版權費,為在全國推動建立錄音制品獲酬新機制樹立了典范,對于中國音樂產業和著作權集體管理發展具有突破性的歷史意義。
針對唱片權利人的聯合倡議書,胡桃里音樂酒館代表發言時說:我們作為酒吧行業的代表,愿意率先遵守著作權法,向音樂的制作者分享我們的經營收益,也希望唱片公司制作更多更優秀的音樂,同時也希望更多的使用人跟進,形成守法經營,尊重著作權的良好氛圍,共同促進文化娛樂行業的繁榮發展。
胡桃里音樂酒館代表 鄭景遠(左一)、福州諾亞方舟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葛吉娟(左二)、杭州恒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代表 汪建偉(右一)與音集協副理事長兼代理總干事 周亞平(右二)合影
音集協副理事長兼代理總干事周亞平:定不辱使命,實現好、保護好來之不易的“兩權”
音集協副理事長兼代理總干事周亞平對記者說:音集協是經國家版權局批準的管理錄音制品、錄像制品及視聽作品的集體管理組織,承擔著包括錄音制品廣播權和公開表演權的報酬收取、轉付等工作。自去年11月立法通過至今年6月1日新法生效期間,為“兩權”保護音集協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包括市場調研、普法宣傳,同使用者進行溝通等,才有了新法生效伊始的使用者主動交納“兩權”版權費,才有了權利人版權費收入和新法生效的無縫連接。我們的使命就是實現好、維護好權利人的權利,對于尊重版權者予以表彰,對于侵權者將予以打擊,最終建立一個權利人和使用者共贏的良好的版權環境。
周亞平還強調:對于兩權工作,音集協要做服務型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的著作權大數據管理系統就是要通過數字化的手段提升集體管理的效率、透明度以及給權利人和使用者帶來的服務體驗,以技術驅動提高集體管理組織的服務水平。
附:保護錄音制作者廣播和表演獲酬權聯合倡議書
2020年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新版著作權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新版著作權法中,錄音制作者被賦予了廣播和表演獲酬權。這兩權來之不易,是音樂產業歷經近二十年的奔走呼吁而來;是錄音制作者與相關從業者執著與努力爭取而來;更是在黨和國家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的背景下,為鼓勵傳播優秀的文藝作品應運而來!
音樂產業深受鼓舞、為之振奮。兩權入法將極大擴展錄音制作者的收入來源,兩權的實現將極可能改變音樂產業的收入格局,從而促進音樂產業進入繁榮發展的新紀元。在欣喜和振奮之余,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商業主體多、維權難度大的市場現狀下,廣播和表演獲酬權的行使和保護并非一蹴而就,還面臨著很多困難和挑戰。如何保護好來之不易的兩權,是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共同解決的問題,值此新《著作權法》生效之際,我們聯合發出如下倡議:
一、倡議廣大錄音制作者、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團結協作,共同推動建立實現廣播和表演獲酬權的有效機制,打擊各類侵權行為,維護錄音制作者的合法權益。
二、倡議相關使用者樹立尊重版權的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倡議使用者中的各行業龍頭企業勇于擔負社會責任,帶頭履行版權義務,樹立行業典范,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行業環境。
三、倡議相關部門對廣播和表演獲酬權涉及的市場加強監管,多措并舉,在新法生效伊始為構建良性的版權生態打下堅實基礎。
四、倡議司法機關、法律界人士關注和及時研究廣播和表演權獲酬權這一新的權利類型在保護方面將面臨的新挑戰、新課題,使得廣播和表演權獲酬權在新法生效后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五、倡議媒體做好普法宣傳工作,讓公眾認識和了解錄音制作者的廣播和表演獲酬權,通過教育和引導,提升使用者的社會責任感,營造全社會尊重版權的氛圍。
道阻且長,行則將至,做則必成。新著作權法讓錄音制作者的廣播和表演獲酬權有法可依,我們見證了歷史性的突破。今天我們堅信,我們攜起手來,在國家版權局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錄音制作者的廣播和公開表演權將不再是停在紙面上的文字,而是能夠在社會經濟中得以實現和有效保護,能夠為音樂產業持續造血、賦能的實實在在的權利。我們將繼續保有熱情、迸發動力地投入到我們熱愛的事業中去,以此回饋產業、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