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Q音樂是用戶最常用的手機音樂APP
用戶“常使用哪些手機音樂APP?”的調查發現,QQ音樂用戶常用率最高,達44.3%;酷我音樂排名第二,用戶常用率為30%;酷狗用戶常用率為28.4%;天天動聽排名第四,用戶常用率為16.3%;全民K歌以15.8%的常用率排名第五;依次排在后面的用戶常用率均不到10%,相對較小。常用率上的排名差異,除了能說明音樂產品品牌深入人心的程度外,也能進一步反應出產品用戶體驗的好壞和功能層面上不斷創新的能力。
五、2015年第三季度中國手機音樂APP用戶行為分析
1、過半用戶通過應用商店獲取手機音樂APP
調查數據顯示,50%的用戶是通過應用商店獲取手機音樂APP的;28.4%的用戶是通過朋友推薦;通過手機自帶獲取的用戶占17.1%;應用類推薦占15.6%;其他和傳媒廣告推廣分別占5.2%和4.1%。
比達(BigData-Research)分析認為,應用商店依然是用戶獲取手機音樂APP的主要渠道,因此各家在營銷推廣上,仍然要以應用商店為主,應用商店上產品的下載量、所占空間大小、用戶評分等都是影響用戶選擇的關鍵因素。而除了應用商店因素外,朋友推薦成為了用戶獲取手機音樂APP第二重要的渠道來源,說明了在這個社交媒體時代,用戶群中的口碑因素對于音樂產品推廣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2、手機音樂APP用戶使用場景分布
調查數據顯示,睡覺前使用手機音樂APP的用戶占比最多,達33.3%;閑來無聊時的用戶也占33%;工作中的用戶占32.7%;上下班途中的用戶占24.8%;其他占3%。手機音樂APP用戶使用場景分布比較均勻,這和手機音樂APP自身較強的適應性關系密切。場景的多元化,意味著未來音樂APP的商業化探索將沿著用戶生活化的趨勢發展。
3、QQ音樂和酷我音樂用戶滿意度最高
比達咨詢(BigData-Research)第3季度最新移動用戶調查結果顯示,對使用過的手機音樂APP滿意度方面,QQ音樂用戶滿意度最高,對其表示滿意的用戶占超過八成;酷我音樂用戶滿意度為67.1%,排名第二;酷狗音樂位列第三。根據進一步調研結果顯示,其中網易云音樂的社交功能、全民K歌在K歌功能層面的多元化挖掘,QQ音樂樂庫和會員服務機制等受到用戶較多的好評。
4、曲庫豐富是用戶常用某款手機音樂APP的最主要原因
調查數據顯示,曲庫豐富是用戶常使用某款音樂APP的最主要原因,占比42.4%;其次是音樂品質高、外觀時尚、操作便捷、播放流暢,占比分別為34.8%、29.8%、23.8%和21.1%;除此以外,個性化功能豐富、可多平臺同時使用也是用戶考慮的因素,占比分別是9.4%和7.0%;不愿更換或其他也占5.4%。曲庫豐富程度的重要性意味著在未來的用戶競爭中,具有版權優勢的音樂平臺將具有更大的優勢。
5、僅一成半用戶愿意購買手機音樂APP企業推出的相關硬件產品
比達咨詢(BigData-Research)的調研數據顯示,在是否愿意購買手機音樂APP企業推出的相關硬件產品方面,僅15.1%的用戶表示愿意;27.8%的用戶持觀望態度,視產品性能價格而定;57.1%的用戶不愿意購買。
6、K歌是用戶最常用的手機音樂APP個性化功能
數據顯示,K歌和聽歌識曲是用戶最常使用的個性化功能,占比分別是46.3%和30.8%;電腦傳歌占12.9%;音效均衡器調節、更換壁紙和睡眠定時功能占比均為10.6%;不使用相關個性化功能的用戶占11.7%。個性化功能不失為一種增加用戶、留住用戶的好方法,但只有真正了解用戶,所開發相關個性化功能才能真正得到用戶青睞。
六、中國手機音樂APP行業發展趨勢分析
第一,中國手機音樂APP用戶規模增速放緩,用戶人口紅利空間的縮減意味著未來音樂APP將把注意力從追求新用戶轉向挖掘平臺手中已有用戶的商業價值。而伴隨著主流用戶群體年輕化,具有較強的音樂消費意愿和良好的付費習慣的90、85后年輕人將成為音樂APP使用者的主力軍。
第二,手機音樂APP行業商業模式走向多元化。主要包括:傳統廣告收益、數字專輯的售賣、音樂周邊硬件產品的產銷、O2O模式帶動的粉絲經濟。在實體唱片銷量日漸式微的今天,年輕人消費習慣和觀念的轉變,加上版權制度的完善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令唱片的產品模式從實體化走向數字化,音樂產業迎來了全新商業模式,數字專輯模式引領行業新的盈利方向。
除了數字專輯外,硬件也是未來發展的可能方向。目前音樂平臺涉足智能硬件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直接推出相關硬件產品,借助自身擁有的海量用戶,通過硬件產品進一步充實自身品牌,同時開拓新的變現途徑;而另一種則是自身并不涉足硬件生產,而是選擇與音響、汽車、電視等所有能承載音樂的廠商合作。
互聯網形態下的音樂演藝經濟是商業模式的第三種探索方向。各大音樂平臺將線上線下深度結合在一起,吸引用戶參加到了O2O演唱會的同時,不僅獲得了海量用戶信息,還通過電商、廣告、票務等商業模式實現交叉變現。
除了上面提到的幾大類外目前,市面上圍繞粉絲經濟的數字音樂商業模式主要還有明星包月”、“K歌/主播”等等。
第三,版權競爭加劇。由于國家版權局在2015年7月8日下發《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應于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而隨后10月網易云音樂便和QQ音樂達成了版權合作,版權之爭成為未來行業競爭的焦點。
第四,音樂APP對于音樂綜藝節目的影響加深。自《超級女聲》后,音樂類節目始終占據著國內綜藝市場的主流,《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中國夢之聲》、《最美和聲》等多檔不同形式的音樂節目的相繼爆發,也離不開包括音樂APP在內的網臺互動機創造的奇跡,兩者在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也為彼此提供了新的發展契機。
◆報告申明
本報告中發布的用戶監測數據及移動用戶調查數據采用了樣本調研方法,其數據結果受到樣本的影響,部分數據不能夠完全反映真實市場情況。報告所得結論及相關研究數據僅供市場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