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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足球之夜》女記者陸幽一審敗訴后,已提起了上訴,北京市二中院將于本周五正式開庭審理。昨天下午,陸幽在上海面對記者平靜地重新解讀曾令她心碎的“網事”。她這一次不再回避宮外孕的隱私,并且出具了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此外,陸幽還披露了事件背后的一些深層次內幕,稱黃健翔誹謗自己是出于私利。
【陸幽自解三大疑問】
一、黃健翔博客中所說的與杜伊發生關系后宮外孕的首席女記者到底是誰?
如果黃健翔不是那么確切地了解我的隱私和身份,他只需寫下女記者和懷孕流產即可,可是他不,在他所描述的那個時期有過那樣不幸經歷的女記者也只有我一個,醫學詞典里有科學的數據作證:宮外孕的臨床發生率是1%。
二、陸幽宮外孕發生在2007年7月,黃健翔為什么選擇一年之后才爆料?
動機和邏輯只有一個,那就是他需要關注,需要點擊率,需要錢。因為當時是2008年歐洲杯,黃健翔必須在開賽前寫下點驚天動地的東西來聚攏人氣,制造效應,他的老板之一對他的要求絕不止博客的點擊率,他的老板之二cspn對他的要求也絕不止收視率,而他對自己的要求也絕不止是回光返照,謀取名利,他還要向央視反戈一擊。
三、一審敗訴后為什么選擇繼續上訴?
對于黃健翔我不縱容,不妥協,更不放棄,他必須道歉,他必須為他的所作所為受到懲罰,這是我對這個案子的基本態度,也是我的人生態度。
說到懲罰,還得包括他身后的利益集團,我會繼續追究黃健翔與新浪,黃健翔與cspn的商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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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回避宮外孕
“二審我會要求公開審理,希望黃健翔到庭陳述真相事實。”這一次,陸幽決定公開事件所有的隱私,只為換回本就該屬于自己的公正。
一審法院認為,陸幽未能證明涉案文章具有直接且排他的指向性,且涉案文章在未披露當事人姓名的情況下,尚不能必然產生針對陸幽的負面評價,陸幽所稱其社會評價降低與黃健翔發表涉案文章之間缺乏直接因果關系,故一審法院駁回陸幽的全部訴訟請求。
這一次,陸幽將會讓整個庭審過程公開,“我還有隱私可言么,這一次,我會請求法庭公開審理,讓整個過程呈現在公眾面前”。為了準備本周的官司,陸幽已經在律師的建議下前往醫院開具了主治醫師簽字蓋章的“宮外孕”醫療證明。她相信,這一份證明會比上一次簡單的醫療記錄更加讓對手無法辯駁。
希望可以成為網絡誹謗判例
“如果二審再敗訴,我會一直告下去,我和黃健翔現在已經基本沒有調解的可能性。”陸幽目前依然是央視體育頻道的記者,依然活躍在采訪第一線,本周五二審結束后,她即將馬不停蹄地趕赴呼和浩特采訪國足與博茨瓦納的比賽,既然工作那么辛苦,為什么還要繼續告下去?陸幽說,她不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愈演愈烈的互聯網侵權和誹謗,希望可以把這個案子做成一個判例。
“黃健翔需要網絡,因為這個黑洞是他謀利的救命稻草。我這個官司的初衷就不只是在為我自己,我和我的律師都希望可以把它做成一個判例,都希望可以為中國互聯網的自由尋找一個邊界,立一個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