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曝出的最大娛樂新聞,無疑是范冰冰罷演事件。事情大概是,情人節前,重慶某五星酒店未獲范冰冰方面允許情況下,擅自發布虛假消息,遂遭致范爽約。而范“罷演”原因有二,一是有被侵權之嫌,二是尊重觀眾,“堅決不配合虛假新聞的惡意炒作”。以前總是莫名被冤、被黑,這次似乎抓住肇事者“手腕”,終可以證清白。
主辦方擅自設立麗人才藝比賽,優勝者將成為范冰冰的接班人,成為此事件矛盾焦點。其實,主辦方這樣做惡意成分不多,無非是想炒一炒酒店,以此擴大知名度。且穿插推新人環節,還能為百忙之中的范老板,輸送優秀人才,適時來個驚喜。只不過,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沒有打招呼,即是對范大美女的不尊。且“拍馬屁”,拍在了馬踢子上。人家范大美人風華正茂、事業旺旺,你選“接班人”似有不吉:除非要退休要歇業的人,才找接班人。沒鋪路反添堵,誰人不氣?!
范冰冰要說自己“虧”了,實際上,真是如此嗎?主辦方“巧施”雕蟲小技,想占小范便宜,估計還是太“嫩”。此話怎講?娛樂圈大風大浪,范冰冰經歷多了,像“涉黃成星”、“整容風波”、“激情裸戲”……非一般女流能熬過來。而鋪天蓋地口水,足可把這家五星酒店淹沒。所以你玩小伎倆,小范一眼看穿。于是乎,“小朋友”不聽話,范阿姨就不陪玩:結果,主辦方找孫悅救場,效果大打折扣;酒店是有名了,但揚個不守信的臭名;才藝美女是選了,但沒人接管,只能貢獻成功人士了……無論是經濟損失還是名譽損失,完全是自討苦吃。因而,范美女“罷演”,于情于理。
不聽話的“小朋友”及其幕后幫兇,終被范冰冰毫不客氣地教訓了一頓。反炒作,話題女王范是有一套,不過,既然對方是“小孩子”,又何必跟其過不去呢?首先,價錢上已經讓步了,稅后25其實一點不多,和走紅的小沈陽一個級別。如果范公司要是不聲張,大家肯定還以為是7位數以上。這下可好,“25萬”成為其他商家,向明星壓價的把柄,別的明星怎么看小范呢?其次,既然酒店占便宜了,就權當送個人情。若酒店名氣大了效益好了,范工作班底去了,或打折或免費,就當抵沖代言費。所以說“孩子”不聽話,打罵不是法,應該將陪他“玩”下去。否則“聰明反被聰明誤”,“虧”得更大。
還有一點,范冰冰“罷演”發布的理由讓人質疑。眾所周知,年初陳楚生罷演,是因為和老東家有矛盾,而范自己就是老板;去年冬湯嬿罷演《無形殺》,是不想接激情戲,畢竟新人剛露臉,尊嚴需維護;三年前,張柏芝罷演《周璇》,是因劇組欠錢,而范這回25萬是自己“認”了。僅僅是為了“不欺騙觀眾,才是真正對觀眾負責”嗎?理由有點牽強;“堅決不配合虛假新聞的惡意炒”,全國人民都不相信。要說炒作,范美女制造的話題還少嗎?!這次商演,觀眾買范美女的“帳”,既不是欣賞其精湛演技,也不是沖著她完美歌喉,估計是一些喜歡性感的男士跟風或大部分好事觀眾。這些人到現場就是找樂子去的,期待發生奇聞怪事。
這場糾紛沒必要進行下去,于雙方來說都是場打不贏的官司。比如,范稱主辦方為其安排了三首歌,但這也讓對方鉆了空子:“如果合同里沒有約定只要范冰冰一個人唱,或十個人與她一起演唱,那么,范冰冰指責主辦方就有點勉強……”總之,合同那東西就是小胡同里趕豬——兩頭堵。沒出事,兩全其美;出了事,咬文嚼字。爛線沒頭。所以說,明刀明槍、兩敗俱傷,不如暗渡陳倉、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