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歌曲標題里只有歌曲和演唱者名字?
答主:@鄧柯(樂評人)
這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歌曲標題后面列歌手,還是列作詞作曲者,其實反映的是音樂傳播方式、產品形態和商業模式的變化。
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音樂作品標題后面列的都是作曲者(以及作詞者,如果有的話)的名字——
比如《歡樂頌》,席勒作詞、貝多芬作曲,《我的太陽》,卡普羅作詞、卡普阿作曲,《鱒魚》,舒伯特作曲,等等。更別提各種把作曲家的名字直接列在標題里的器樂曲了,比如《巴赫十二平均律》、《肖邦夜曲》等等。
之所以這么做的原因是:那個時代的音樂,主要以樂譜作為載體進行傳播。樂譜印刷出版以后,會被出版商龐大的銷售網絡運往世界各地,然后各地的音樂家、琴童就可以購買這些樂譜,學習、練習,甚至是登臺演奏。所以對于樂譜消費者而言,他們更關心這首作品是誰寫的(如果作者很知名,那么代表這部作品的質量很有保證),所以出版商會把作曲者的姓名列在顯要的位置。
并不是只有古典音樂才這么做,流行音樂也一樣——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的流行音樂已經比較繁榮了。那時美國很多中產家庭都有鋼琴,會彈鋼琴的人也多,當時普通人家開家庭舞會、開派對,都會有人彈鋼琴,然后大家伴著琴聲唱歌跳舞。當時的樂譜出版商就把各種當下時髦的歌曲印刷成一張一張的歌譜,叫「Sheet Music」,每首歌大概也就一張紙,然后雇傭會唱歌彈琴的銷售員上門推銷,去人家家里彈琴唱歌,如果客戶喜歡這首歌就會把歌譜買下來。而這些歌譜上面也會列上作詞作曲者的名字的。像著名的《噢蘇珊娜》、《老黑奴》、《故鄉的親人》等歌曲,就是「Sheet Music」。
把創作者的名字列在顯要的位置不僅起到了推銷作用,更代表了歌曲銷售的版稅去向——樂譜出版商,都要支付這些作者一大筆錢。早年間創作者出售作品通常是采用買斷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后來隨著商業環境的慢慢發展,也有很多創作者和出版商采取分成,或者預付+分成的方式出售作品。
但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隨著錄音技術和廣播通信技術的發展,人類進入了唱片和廣播時代。音樂傳播的載體已經從樂譜變成了音頻——有時是廣播,有時是唱片,但都是人耳可以直接聽到的聲音。對于廣大的聽眾而言,他們欣賞音樂時會更容易被演唱者所感染,因為演唱者是音樂創作流程(創作 - 制作 - 演唱)中的最終環節。而創作者對于聽眾的影響相對間接,影響力無法和表演者對聽眾的影響相比。所以,對于唱片和廣播的聽眾而言,他們聽到音樂后,更容易記住演唱者的名字,而不太會關心歌曲的創作者。至于幕后的樂手、編曲、制作人,之后很少一部分從業者或者資深的愛好者才會關注。
所以,在唱片時代,歌曲除了自己的歌名以外,第二重要的信息就是演唱者的名字。通常這兩項信息會打包在一起進行傳播。在傳播渠道可以容納再多一些信息時,才會把次要一些的創作者信息列上去(比如電視節目中上字幕時,或者唱卡拉OK時)。傳播渠道容量再大一些時(比如唱片內頁),才會把更次要的、更幕后的人員名單(如編曲、制作人、樂手等)列上。
和樂譜時代一樣,名字在唱片時代也同樣反映了錢的去向:拋開經營者(也就是唱片公司)不計,在一張專輯里拿到版稅(也就是銷售分成)最多的就是歌手,因為TA最重要。次一級的詞曲作者也能拿到版稅,但數量比歌手少得多(通常只有歌手的5%-10%)。而再次一級的樂手、編曲等崗位,在唱片產業里被定位成「制作者」而非「創作者」,只能拿制作費,壓根參與不到版稅分配當中,所以在絕大多場合都不會列他們的名字。
當然現狀并不合理。近些年,制作人也開始參與到版稅分配當中。此外,近些年的音樂,編曲越來越復雜,編曲水準對一首歌的質量的影響越來越大,所以現在的很多歌迷和音樂媒體也開始關注歌手的編曲者了。所以現在很多音樂平臺在顯示歌曲信息時,會把編曲者和作詞、作曲者一起列出。
不過創作者再怎么重要,也重要不過演唱者(除非這是一首沒有演唱者的音樂作品)。所以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歌曲標題還是會和演唱者的信息一起出現的,而非其他幕后創作者的信息。這是由現代音樂的傳播方式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