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騰訊研究院近期發布的測算,2016年中國網絡核心版權產業的行業規模為5086.9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1.3%。其中,在版權保護以及移動體驗不斷完善的背景下,我國數字音樂產業實現了高速發展,相比2006年,2016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的行業規模增加了10倍,突破150億元,與美國的差距正在逐年縮小。
政策支持、平臺跟進版權共識是數字音樂騰飛的起點
嚴格地說,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的飛速發展其實是2015年開始的。這一年,國家版權局的“最嚴版權令”一舉刺破了盜版這個毒瘤,各大音樂平臺主動自查、下架的未經授權的歌曲累積達到220余萬,成效斐然。與此同時,各平臺也紛紛積極投入到了正版化曲庫的建設以及音樂付費常態化的轉型中。
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音樂市場迎來了告別紛爭、共同抵制盜版的繁榮景象,并逐漸扭轉了廣大網民對于“音樂免費”的陳舊觀念,此外,為更好地踐行以版權為核心的產業發展步調,各大平臺也加速引入正版音樂內容,為用戶提供有保障的曲庫。
由于國內音樂市場的版權意識尚在復蘇階段,對于音樂人和版權方來說,運營與維權并行的難度較大,因此,對于唱片公司來說,選擇一家數字音樂平臺,代理自己版權運營與維權等工作是合適的做法,“獨家版權代理”成為了版權方與平臺方的合作常態。此時的“獨家”包括對授權音樂內容的分銷,也就是說,版權方的授權內容并不僅限于某平臺單一使用。
2015年10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對網易云音樂轉授150萬首音樂作品,成為業內首個版權轉授案例,雙方為版權內容互通有無的舉措獲得業界和國家層面的高度肯定,并為日后各個音樂平臺之間“內容轉授”的版權資源共享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從效果來來看,“獨家版權代理”的推行不僅大大加速了國內正版化的進程,也方便了用戶自主選擇喜愛的音樂app,音樂人的收入也更有保障、好作品不斷涌現,也為泛音樂的市場盈利機會鋪設了肥沃土壤。
多元商業模式撬動產業升值
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發展較為成熟的美國網絡音樂產業正向流媒體付費音樂演進。就模式上,可分為5種形式:純免費增值(Spotify),有限免費增值(Pandora),垂直付費(Apple Music),獨立付費(Deezer)和軟性捆綁付費模式(Amazon Prime Music)。
不過,無論哪種模式,都沒有逃脫“聽”音樂的單一。與之相較,起步較晚的中國音樂市場反而要豐富得多。
智能設備與移動網絡的飛速發展為我們的生活串聯起了一個充滿想象的二次空間。在這個空間里,衣食住行的物質生活需求和基于文創內容的精神生活需求同時被滿足,也讓人們的消費重心逐漸向其傾斜——這對于音樂、視頻、文學等網絡版權產業而言無疑是一塊誘人的蛋糕。但顯然,早期圍繞商業廣告的單一變現模式已經不足以撐起平臺的競爭實力了。隨著音樂場景化不斷擴展,粉絲經濟、音樂演出、音樂硬件等圍繞版權的衍生產業都成為潛在的商業機會。
在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成功試水數字專輯后,阿里音樂、百度音樂、網易云音樂等平臺基本都形成了以“包月會員+數字專輯”為基礎的商業架構。此外,多元化的業務形態,也構建了多元化的商業模式。
根據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全球音樂報告》,相比于其他國家,中國音樂市場已經完完全全、徹徹底底進入數字時代,數字音樂占比高達96%,在全球排名已經上升到第12位,數字音樂更是排名全球第9,流媒體音樂排名全球第7。基于此,有觀點認為中國數字音樂有巨大的潛力可挖掘,未來三到五年,將會成為全球數字音樂最重要的三大國家。
用戶參與帶動產業發展新動能
全民版權意識高漲,讓音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對每一位音樂受眾而言,參與音樂成為了聆聽之外的全新需求。基于此,針對音樂的社交大行其道,網易云音樂的熱評、QQ音樂的歌詞海報等,都滿足了用戶對音樂的表達欲。另一方面,版權環境的好轉也激勵了更多有音樂理想的人來投身音樂,音樂平臺也順勢展開了各種新人孵化行動,并成功在樂壇激起水花。
在這個層面上,有蝦米的“尋光計劃”,網易云音樂的石頭計劃、騰訊的騰訊音樂人計劃等等。從對品牌價值成長的激勵來看,對于數字音樂平臺而言,自平臺IP孵化的意義已不亞于對頭部版權的爭取。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曾表示,網絡音樂平臺的發展需要合理的授權模式、良好的商業模式以及廣大網民的版權保護意識。
基于版權環境的全面好轉,各大數字音樂平臺應繼續遵循版權共識,通過合理轉授互通有無,保持健康穩定的產業發展環境。在此基礎上,不斷加速商業模式、正版曲庫、用戶社交等的建設,以促進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對市場、用戶需求的敏銳前瞻和把控的進一步強化,才能共同撬動數字音樂市場的更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