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12月15日報道 潘粵明董潔婚姻出現裂痕,董潔經紀人任佳鶯爆料潘粵明諸多“劣跡”,潘粵明起訴任佳鶯及媒體侵犯名譽權。歷經兩年,此案日前終于蓋棺定論。
2012年12月,潘粵明委托律師起訴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狀告其誹謗自己“嗜賭、欠債、抹黑董潔”。一審宣判潘粵明勝訴后,兩被告分別提出上訴。2014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任佳鶯、《申江服務導報》對潘粵明造成名譽權侵害,在判決下達7日內須向潘粵明公開道歉。不過截至昨日華商報記者發稿時,被告并未對判決結果作出反應,該判決還未執行。
董潔經紀人發聲明斥潘粵明嗜賭
2006年,潘粵明董潔因出演電視劇《紅衣坊》而相熟相戀。2008年9月26日,兩人低調舉行婚禮。2009年2月,董潔順利產下一個男嬰。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潔和潘粵明兩人已經分手。另有爆料人稱董潔與王大治已經偷情2年。10月20日,微博賬號“董潔焦點資訊”發布了標題為《董潔工作室致所有關心董潔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開指責潘粵明曾經抹黑董潔與其他男子有染、謀取私利、嗜賭成性、粗暴無禮、欠債,對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顧,導致二人分手。而后,董潔經紀人任佳鶯轉發此微博。該條微博在網絡上迅速被傳播,網友紛紛將矛頭指向潘粵明。
次日,潘粵明在個人微博上對該言論進行了澄清,稱對于感情問心無愧,愛家愛孩子。但事件并未因此結束。隨后幾日,《申江服務導報》對任佳鶯進行了采訪,10月24日,“董潔指責潘粵明嗜賭、搶房、抹黑老婆……”的文章以整版報道的形式出現在《申江服務導報》中,并引起眾多媒體轉載,事件再次擴大化。
潘粵明被侵犯名譽權,被告須公開道歉
2012年12月,潘粵明委托律師起訴董潔經紀人任佳鶯、上海申江服務導報社有限公司,狀告其侵犯名譽權,要求任佳鶯刪除微博及相關網站內容,《申江服務導報》公開對不實報道進行澄清,并要求兩被告在網絡、平面媒體進行致歉。經過朝陽法院的一審判決,判定任佳鶯、《申江服務導報》侵犯了潘粵明的名譽權,應對其公開道歉。但兩被告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今年11月下旬,法院駁回了任佳鶯與《申江服務導報》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華商報記者了解到,目前,終審判決書下達已一周有余,但任佳鶯、《申江服務導報》均未按判決要求進行澄清道歉。根據判決,如兩被告拒絕履行道歉義務,法院將通過強制執行程序,在指定的全國發行報刊上刊登判決,刊登費用由兩被告負擔。 華商報記者 徐揚
原標題:潘粵明狀告董潔經紀人侵犯名譽權 終審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