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播出的韓國SBS電視臺《深夜的TV演藝》節目,公開了男團EXO成員LU HAN(鹿晗)的退出消息。繼KRIS(吳亦凡)后,鹿晗也向經紀公司SM娛樂提起專屬合約無效不存在確認訴訟。10月1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46庭受理了EXO成員鹿晗要求與SM公司解約的訴狀,法院將在不久后安排鹿晗與SM公司雙方進行首次庭審,而在首次庭審之前,法院或還將對雙方進行和解調停。
【韓媒分析】
SM勝訴希望大
SBS這個電視節目中提到,吳亦凡和鹿晗提起訴訟是有Super Junior的前中國成員韓庚的前例。韓庚在活動期間向SM娛樂提起了訴訟,最終勝訴了。吳亦凡、鹿晗都選擇了韓庚當時的法律事務所,也是原因之一。對此,韓國法律界相關人士表示:“因為韓庚勝訴了,所以吳亦凡、鹿晗信任該事務所,委托了此案件。但當時和現在的情況有點不同。在跟韓庚打官司之后,SM娛樂也大幅度修改了合約,解除了很多不公平的條例,所以其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吳亦凡、鹿晗的訴訟內容里包括很多對收入分配的意見,鹿晗表示2013年一年獲得了15億3000萬韓元(約860萬元人民幣),比起工作量收入過少。對此中國媒體表示:“這還不如中國二線演員拍兩部青春偶像劇的收入。”
此外,SM娛樂還提及,吳亦凡、鹿晗鬧解約很有可能背后有其他勢力支持。韓國歌壇相關人士表示:“他們在中國活動自然會和朋友溝通,也會接到其他工作邀請。在向亞洲著名公司提起訴訟時,他們一定不可能沒有準備。”韓媒普遍認為,發掘和發展他們成為明星的經紀公司功勞很大,另一相關人士表示:“離開自己的家鄉為了夢想來到這里,如果沒有公司發掘和培養,就不會有現在的他們。(關于成名就鬧解約)這一點我想問問他們本人。”
【臺媒報道】
鹿晗向楊冪自薦拍劇
昨天有臺灣媒體報道稱,鹿晗因為想回北京陪伴家人,才做出退團決定,未來將專心在大陸發展演藝事業,最近主動找上楊冪,自薦演出對方工作室將開拍的武俠劇《誅仙》,希望飾演帥氣的男主角“張小凡”。外傳該劇11月就要正式開拍,若他順利成為主演,將有機會和當紅男星陳偉霆、*同臺飆戲。不過,楊冪工作室人員表示,目前還沒聽說開拍消息,也不清楚具體的角色安排,無法確定鹿晗是否參與演出。
EXO團內有4位中國成員,其中華裔加拿大籍的吳亦凡今年5月無預警提出解約,事隔5個月鹿晗也跟著退團,外傳都是因發展受限、健康不佳所致,還交由同一個律師團隊處理合約官司,離團模式非常相似。近來吳亦凡演出徐靜蕾導演的電影《有一個地方只有我們知道》,現在鹿晗也傳出將拍攝楊冪制作的電視劇,被笑都是找上“姐姐”來為個人全新事業鋪路。
【解約理由】
活多錢少待遇不公
10月15日上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46庭受理了EXO成員鹿晗要求與SM公司解約的訴狀,法院將在不久后安排鹿晗與SM公司雙方進行首次庭審,而在首次庭審之前,法院或還將對雙方進行和解調停。
鹿晗于本月10日向法院提交訴訟,要求法院確認他與SM公司之間的所屬協議無效。鹿晗在訴狀中稱,包括他在內的中國籍成員受到了SM公司的差別待遇,比如在剛出道時,EXO-K得到了公司全方位的支持,而EXO-M則是連最基本的經濟援助也沒有得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困苦的日子。鹿晗還稱,SM公司在分配收入方面對旗下藝人壓榨嚴重,自己從去年10月到現在,僅從SM公司分到了大約5億3000萬韓元(約300萬元人民幣),無論相對EXO的人氣還是工作強度來說都未免太少。鹿晗還指責SM公司過度干涉藝人私生活并不顧藝人身體狀況強行安排工作,稱自己因為不規則的飲食和睡眠長期處于疲勞狀態,還因壓力過大出現了失眠、唿吸困難、胸部疼痛等癥狀。
而SM公司此前回應鹿晗的指控時表示,鹿晗與不久前的吳亦凡一樣,都是在沒有任何原因的情況下突然提出訴訟,只能認為他們是獲得人氣后,為個人利益而無視當初簽訂的協議以及其他成員和經紀公司的利益,而且還不能排除這接連發生的解約事件另有幕后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