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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利用手機進行非法賭博,被檢察機關起訴的藝人李秀根(38)、卓在勛(45)、Tony An(35)等被判處有期徒刑!首爾中央地檢6日上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26號法庭進行宣判:Tony An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執行2年。李秀根有期徒刑8個月,緩期執行2年。卓在勛有期徒刑6個月,緩期執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