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恰恰曾出演《家有仙妻》
近日,臺灣男星澎恰恰談及8年前光盤風波,稱是我人生低潮,也是我人生最大的一場誤會,謝謝老天爺賞飯吃,給我機會證明“我還行”!
澎恰恰表示,那陣子睡醒時,聽到SNG現場聯機聲,我知道我還在被圍攻,成為社會焦點,我的焦慮、躁郁、憂郁什么都來了,老婆24小時看緊我;午夜夢回,我攬鏡跟自己對話:“喂、喂、喂,你不能這樣!還有很多人得靠你”,幸好老婆挺著我,否則,我無法孤身面對。
此外,他稱這個低潮是場誤會,搞到全世界皆知,一半人相信,另一半人不相信。當時開記者會道歉,我抱歉的是浪費社會資源,讓大眾關注這件事,自己也傻,為了掩蓋那件事,欲蓋彌彰,以為花錢能了事,后來想想,“人只要表現出懦弱,想攻擊的人就會朝著這點窮追猛打,我錯了!逃避讓我掉進痛苦泥淖,越陷越深。”
他還稱當時身為電視臺總監,氣焰正盛,看在別人眼里,會覺得驕傲、臭屁、不可一世,讓人以為自己掌控很大權力,可能別人看不下去了,才會遇到這種事。
他表示“后來我學會了,遇到事情要反過來看,反省自己哪里出了錯。8年后,再看此事,它的確是人生的大災難,好險我沒走上絕路,讓我有機會重新開始;這也是人生的運轉、歷練,警惕我“大頭癥”帶來的自我迷思,但這件事中,我沒欺負任何人,我才是被欺負的人,發生了天大的誤會,我只要撐得住,老天爺自然還我公道,事實就是如此。”
事件回顧: 盧靚2003年8月在家裝針孔攝影機,設計與澎恰恰調情,偷拍他自慰畫面,她把光碟交給叔叔盧照琴,與藝人郭桂彬等向澎勒索,澎恰恰共付出4350萬元,盧靚之后被判刑2年,盧照琴2年4個月,郭桂彬3年,臺灣高等法院判盧靚須償還勒索所得900萬元及20萬元精神慰撫金,郭桂彬則要還1400萬元,盧照琴、盧靚、郭桂彬已經陸續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