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資料圖)
9月4日,天比高大股東、著名影星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入稟香港最高法院,向周星馳追討8000萬元(港幣,下同)。據于文鳳稱,這是自己在為周星馳提供理財投資服務時,幫助周星馳投資豪宅的傭金。南方都市報記者傍晚致電周星馳的發言人魏先生,對方表示剛剛與周星馳聊過電話,“他不會回應,他需要先去了解一下事件。如果有回應,一定及時告知。”
幫星爺理財13年
于文鳳指出,自己與周星馳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兩人談戀愛的13年中,于文鳳一直擔任周星馳的理財顧問,為他提供理財投資服務。
雙方以公司名義定下協議,周星馳在協議中承諾每月都會向于文鳳交付顧問費,開始時為每月2萬,最高時達每月5.9萬,如果投資獲利,于文鳳還可獲得利潤的10%作為傭金。
此后周星馳在于文鳳的建議下,投資位于山頂普樂道10號的天比高。
2004年,周星馳以3.2億元的價格購入天比高,引入發展商菱電發展合作進行重建,并向香港地政總署申請改建成共4棟樓高三層的獨立別墅。
還靠人脈引薦合作
目前該物業已經完工,2009年先后售出其中的兩棟,成交價分別為3.5億及3億,之后10號屋又以8億售出,每平方英尺價格達9.6萬。至今仍是亞洲區內屋苑式洋房中的最高尺價記錄保持者。于文鳳畢業于香港名校拔萃女書院,是香港建設創辦人之一于鏡波的小女兒。于文鳳繼承了父親的投資眼光,曾協助家族打理投資公司,對理財和房地產投資頗有心得。根據她在入稟狀中的陳述,2004年周星馳投資天比高時,就是于文鳳從市場消息中知悉花旗銀行有意出售該物業才建議周星馳進行投資。當時她還靠人脈關系引薦周星馳與菱電發展合作,否則周星馳也沒有財政能力在一個月之內完成買賣合同。
曾提議分期付款遭拒
于文鳳認為,周星馳及公司尚欠她傭金8000萬元,她曾提議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來償還,但遭到周星馳的拒絕。雙方曾在今年2月會面商討傭金事件,周星馳同意支付傭金,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萬元,但要求于文鳳不能控告他,然而此后周星馳便再也沒有繼續付款,于文鳳于是入稟法院追討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