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被指侵權,曲婉婷所屬公司向其發律師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演唱《我的歌聲里》
在《中國好聲音》的舞臺上李代沫以一首《我的歌聲里》的翻唱,讓大家記住了這位鐵漢的“柔情”。前日,《我的歌聲里》原創者曲婉婷所屬的環球唱片公司向李代沫發出律師函,直指對方在未經原創者本人或唱片公司授權下,于歌曲MV和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等節目和場合中使用該歌曲屬于侵權行為,希望李代沫立即停止對《我的歌聲里》詞曲的使用。昨天,南方都市報記者先后聯系了事件相關各方,李代沫本人表示目前不便對事件作回應,建議記者與《中國好聲音》節目組聯系;節目組宣傳總監陸偉則表示,節目組先前也曾與環球唱片接洽過購買該首歌曲的版權,只是雙方因價格問題尚在商議中;環球唱片截至發稿時,仍未獲得回復。
環球:李代沫未經授權,不能再唱此歌
李代沫是《中國好聲音》第一期選手。外形粗獷的他選擇了唱極溫柔的《我的歌聲里》,打動了不少人。緊接著,不少人發現,網上還流傳著李代沫為參加某汽車品牌排球達人秀活動而拍攝的《我的歌聲里》MV。MV末尾,他點出了達人秀活動,并為中國奧運代表團加油打氣。李代沫的走紅間接讓這則M V獲得不錯的點擊率。8月3日下午,環球音樂華語部突然在微博上公開致李代沫的律師函,認為對方在使用曲婉婷作品時存有侵權行為,要求李代沫立即停止使用其詞曲作品以及在五日內與唱片公司商討授權和付費事宜,同時也將發函給浙江衛視及《中國好聲音》節目組。環球音樂方面表示,并沒有向《中國好聲音》或李代沫索賠的意思,只是希望雙方可以溝通,力爭一個結果。
《好聲音》:使用過歌曲,會一次性付費
昨天下午,《中國好聲音》節目組宣傳總監陸偉接受了南都記者的采訪。針對節目組涉及歌曲侵權的說法,陸偉首先強調,電視播出節目和商業演出不同,電視臺每年會向音著協打包支付一筆詞曲著作版權使用費,“節目使用過的歌曲,我們會在音著協那登記報備,一年結束后會一次性支付費用,用于電視播出。”陸偉表示,考慮到歌曲將來會涉及到無線下載、彩鈴業務,節目組還特地與北京環球、香港環球接洽有關購買翻唱版權的問題。由于與環球在歌曲版權價格上未談攏,所以尚處于商議中,“《中國好聲音》里所有的歌曲,我們都有跟各個唱片公司洽談購買版權的事,只是有的歌曲版權很快就買好了,有些還在洽談中。”對于律師函中曾提及的M V,陸偉稱節目組并沒有幫選手拍攝MV。針對節目組的回應,南都記者隨后也嘗試聯系環球唱片方面,但截至發稿時仍未得到進一步的回復。
曲婉婷:問題不在翻唱,而在不說一聲
曲婉婷在微博上回應:“當我起先看到李代沫戴耳機在錄音棚翻唱我的歌的視頻時,和看到其他人翻唱我的歌一樣,我感謝他們喜歡我的歌。我也有翻唱的時候。問題不在這里,問題是有人投資拍MV,拍電影,但不和歌的創作者溝通一下,也不管她喜歡不喜歡與其作品有關聯,拿來歌就用,完全無尊重版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