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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韶涵(資料圖)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歌手張韶涵去年10月主動在網上宣布和福茂唱片“終止合約”,并于今年6月開始與多家公司洽談新約,本月19日美妙音樂終宣布張韶涵加盟,引起她之前青田經紀公司和福茂不滿,提告求償違約金。法院昨開調解庭,但雙方各說各話,沒有共識,全案將擇期再調解。
青田律師與福茂代表昨表示不方便多說,等到審理時就會知道。張韶涵則未親自出庭,委任律師在調解結束后快步離開,無法得知回應。張韶涵與青田于2001年簽下10年經紀約,青田再將她的唱片交給福茂處理,原計劃每年發1張專輯,直到去年張韶涵發現有筆酬勞未入帳,從此對福茂失去信任,決定10年約滿后離開。
但青田、福茂認為,雖10年合約期滿,但張韶涵還未依約發到10張專輯,雙方關系仍在。福茂唱片高層昨說:“福茂仍然主張張韶涵違約,況且合約不是這樣計算的,詳細內容目前則不方便透露。”已接手張韶涵的美妙音樂總裁王蓓芬說:“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