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劉定成(右)豎起拇指顯得對案件信心十足,左為次被告盧昕杰
同性戀富商劉定成與“契仔”樂壇組合4anda成員盧昕杰,涉嫌藉拍攝艷照非禮及恐嚇多名男藝員,這宗轟動娛樂圈的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兩人被控非禮及刑事恐嚇等罪。首名受害人B先生昨出庭作供,講述劉藉邀他試鏡拍下裸照的經過,劉又涉嫌多番非禮他。但辯方呈上照片指B是自愿為劉拍下“高難度”不文照,質疑他為求工作機會向劉“獻媚”。
被告分別為劉定成(六十一歲),以及報稱營業代表的盧昕杰(藝名盧浩昕,二十七歲)。劉原被控三項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罪,牽涉A、B、C和D四名事主,但控方昨申請撤銷一條涉及非禮C的控罪,獲法官接納。據悉,警方因無法跟C聯絡,故將該罪擱置,劉否認余下兩項非禮及兩項刑恐罪。而盧則承認一項刑事恐嚇,法庭押后至本月廿二日,待劉案審結才處理盧的求情和判刑,期間盧獲準繼續保釋。
陪“太太”過夜可獲酬萬元
非禮控罪其中一名事主B昨在屏風下作供,現為男藝員的B供稱,他○五年當兼職模特兒,同年七月劉在銅鑼灣街頭截停他,劉自稱“Andy”及時裝品牌老板,邀他試鏡,B將手機號碼交給劉。兩、三天后,劉帶B到跑馬地一單位試鏡。B稱,劉先叫他拍大頭相,并要求他穿T-Back拍照,期間劉多次藉詞尋找“最佳拍攝角度”非禮他,他最后應劉要求拍下全裸照片。
B指,拍攝中途他已感不妥,亦感受辱,惟劉拍得“興起”,故無法拒絕;劉又向他展示一本相簿,B見到相中人包括數名知名男藝人,劉又稱認識傳媒高層可介紹他工作,故B無拒絕,并順從劉意思擺出各式姿勢。劉后來又問他是否有興趣陪太太過夜,指每次可收五千至一萬元酬勞,惟他拒絕。
介紹男藝人換回“艷照”
辯方大律師盤問B時道出另一版本,辯方呈上劉拍下的大疊B照片,指B當日在不足一小時內拍下大批極盡不雅照片,又擺出各式“挑逗”表情如“瞇眼”、“伸舌”等,亦有照片拍到B全裸在沙發上為劉按摩,反而無一張相顯示B正常地穿著“T-Back”。辯方質疑B是自愿下拍照,在過程中主動挑逗劉及跟劉調情。B否認,“我不是GAY!我沒做過!”
辯方指B當日完成工作后有收車馬費,亦主動提出在收酬勞下介紹其他“基民”給劉認識。B否認,但就承認事隔多年后,曾接到劉來電,劉稱如果B可介紹人讓他拍照,他會將當年“艷照”歸還,故B介紹了一名男藝人給劉,B直言:“我立場很自私,我為求自保介紹朋友給他拍照。”B已作供完畢。案件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