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版稅年220億目前只收到2%
220億的版稅,分到手里只剩下5億?是誰動了版權人的蛋糕?
近日,由47家唱片公司組成的唱工委公開炮轟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在他們公布的一組行業數據中無不充斥著憤慨與無奈:不單是音樂作品3個月后能不能隨便翻唱的問題,國家版權局發布《著作權法》的修改草案中,某些條款不但沒有保護音樂人的合法利益,反而有利于盜版方及利用音樂人權益牟利的集體管理組織——音著協以及另一協會音集協。這份由唱功委公布的行業數據中,對3000億的產值為何權利人只收到5億元的版稅,集體管理組織有哪些不作為都做了詳細的闡述。
應收版稅220億只收5億 誰愿意“雇賊看家”?
3月31日國家版權局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之后,引起了整個音樂產業的巨大震蕩,唱工委以“備受打擊”“岌岌可危”來描述如今的行業的真實狀況,在其公布的行業數據中可見,整個音樂市場應收版稅220億只收5億;音著協音集協壟斷公播、卡拉OK等權利, 應收105億只收1.5億; 5億音樂版權苦苦支撐3000億以上的音樂產值,支撐上百公司上千歌手上萬創作者。
有業內人士直指,如此懸殊的分成比例意味著“音著協吃肉音樂人喝湯”,每年3000億音樂產值的背后可是220億元版權收入,版權人卻連應得的2%都拿不到。而本應為著作人謀取利益的集體管理組織在抽取高額版權費后,卻不為著作權人謀取利益,反而寬容其他行業侵犯音樂人權益。草案中仍然對網絡盜版采取寬容政策,這更讓音樂人無法忍受。
敢問,誰愿意“雇賊看家”?出錢人沒有享有出錢人的權益,反而成為機構管理者的壓榨對象和提款機。新草案還進一步剝奪權利人的基本權益,進一步提高權利人維權的難度,不得不讓整個音樂創作產業的人思考音樂行業將怎么活下去。[page_break]
集管組織不作為釀音樂行業7大慘劇
新著作權草案如一盆冷水,不但不保護合法利益,還保護不合法利益,這樣的草案,在這樣的環境之下出臺,無疑令人覺得就如同1919年戰勝國中國卻要接受《凡爾賽和約》一樣屈辱和憤怒。
唱工委在揭露出集體管理組織的“無能”后,還直指壟斷行為將給音樂行業造成以下七大慘劇:一、所有詞曲作者都無法靠創作謀生;二、大陸音樂公司紛紛倒閉轉行,人才大量流失;三、殘存的幾十家音樂公司茍延殘喘,大多萎縮在十幾個人的規模慘淡經營,無力投資創作有品質的音樂作品;四、成千上萬的盜版音樂網站在“避風港原則”庇護下,肆意侵權,版權方無能為力;五、老牌音樂出版社音樂業務全部停止;六、中國音樂產業完全無力抵御歐美日韓的音樂沖擊;七、在網絡侵權打擊下,唱片收入萎縮95%,又無法從網絡收費,經營模式崩潰。
音著協回應:建議刪除著作權法草案第60條第70條
本月11日,在北京由唱片工作委員會和中國流行音樂協會聯合召開的媒體發布會上,針對爭議聲最大的第46條、第48條,以及業界最為詬病的第60條、第70條分別提出修改和刪除的強烈建議。特別是針對擴大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延伸性條款的第60和70條,發布會上的發言人“鳥人藝術”CEO周亞平指出,“如果不刪除第60條和第70條,所有唱片公司將從集管組織集體退會。”
面對音樂界人士的呼吁,音著協本月13日在官網上表態,表示支持刪除草案中的第46條、第48條。20日,音著協官網再次更新對此次草案的意見,稱“鑒于最近協會征集到的會員意見中,沒有會員表示支持第60條、第70條,因此協會決定向國家版權局提出支持刪除草案第60條、第70條的最新修法意見。”音著協同時表示,這一建議將在修法截止日前正式上報國家版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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