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向法院遞交訴訟材料,正式起訴方舟子
昨日凌晨,韓寒更新博文稱自己對此事(方韓之爭)不再做任何回應。隨后,成都商報記者數次致電韓寒和韓寒夫人金女士,兩人都不再接電話。最后從韓寒父親韓仁均處獲悉,韓寒的律師的確已將手稿等資料送至法院,立案與否需要幾天以后才知曉。而據昨日的《新民晚報》報道,昨日上午9時許,韓寒的律師團隊一行3人到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立案庭,遞交了訴狀。
韓寒自稱將“閉口不言”
方舟子稱韓寒還會食言
昨日,韓寒發博文稱,從新年開始到現在,一直吵這個事情,相信很多人也都煩了。文中還明確寫道:“我也將不再回應此事,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關心,這樣的口水戰毫無意義。”文章最后,韓寒稱自己是一個很性情的人,在失望和情緒低落時甚至還說過如果能讓他再選擇,將不做一個作家,“現在想來,完全是扯淡。”隨后,方舟子發微博:“韓寒再次表示不理睬方舟子了,希望韓寒能像上次的‘再也不理睬’一樣,以后還會食言,又出來回應,給我提供更多的素材。”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方舟子,他稱:“十幾天前韓寒不也說過不再理方舟子嗎?后來還不是出爾反爾,說不定過幾天還會理我。我很奇怪他為何拖這么久才遞交。”方舟子稱,自己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也多次在媒體前說過,無論韓寒訴訟與否,回應他與否,他都會繼續找證據。
戒網的路金波現身
寫下“方韓之戰技術回顧”
曾于1月30日晚稱自己要戒網7天的路金波,終于在第四天的時候再現網絡,發了一篇博客《當“小王子”遭遇“魔法師”———方韓之戰技術回顧》。路金波在文中分析,韓寒是這場亂戰的失敗者,民調結果由初期的僅10%韓寒反對者,上升到約20%。韓寒肯定吃虧了。一是韓寒太沖動,二是隊友太笨。路金波稱,自己不該煽動情緒抖機靈罵人,不該太早把訴訟消息暴露出去,過早曝光給媒體。路金波還在博客中說:韓寒是在“還債”,因為他得到太多,而且有缺陷。記者試圖聯系路金波,對方未接電話。
律師說法
“斗法”結果看雙方證據
昨日,記者聯系到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劉真含律師。她說,訴狀遞交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如果符合起訴的條件,法院會受理此案。韓寒作為原告,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原則,負有舉證證明方舟子存在侵犯其名譽權的責任,如韓寒無法提供證據或其證據不足以證明方舟子侵犯其名譽權,則將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
據劉真含介紹,判定結果如何,會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之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劉真含律師稱,如果韓寒提供的1000頁手稿或者其他證據,足以能夠證明是他自己寫的這些文章,則說明方舟子發布的評論存在虛假,如因此導致韓寒社會評價降低,則方舟子就構成了侵犯韓寒名譽權。因為質疑本身無錯,但是,質疑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有可能變成侮辱誹謗。當這些言論給韓寒造成了名譽上的損失,用民事法律的話來講,就是侵犯他人名譽權。但方舟子對韓寒的質疑是否已構成侵權,法院還會進行一段時間的鑒定,還有待雙方用證據來說話。
韓寒提出賠償10萬元的金額是否合理?據劉真含律師分析,這個首先要看韓寒提出的這10萬元的構成為何,如果主張經濟損失的,需有證據證明。如果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則要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予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后果等情況酌定。一般而言,這個金額是在合理范圍內的。
又訊 昨日下午6時許,韓寒父親韓仁均在微博中提到指韓寒的《三重門》抄襲自己作品的成都網友趙幼兵,韓仁均稱這條微博代韓寒發:“她所展示的手稿和《三重門》沒有任何的相似之處,望大家明辨。這位阿姨家境困難又患病,從未能發表文章,我也愿幫助她完成理想。”隨后記者在韓寒的微博上看到,他也新增了這段內容,并稱要成都網友趙幼兵憑良心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