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創作歌曲《血染的風采》等而走紅的著名音樂人蘇越,被控以投資迎奧運巡演等為由,先后騙取5746萬余元。
記者上午獲悉,二中院認定蘇越犯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當庭懺悔 辜負朋友和領導
10時,56歲的蘇越被帶入二中院法庭,相比半年前在法庭上受審時,蘇越明顯清瘦了許多,黑框眼鏡下的面容多了不少淡然和平和。
法庭隨后進行了20分鐘的補充質證。
在最后陳述階段,蘇越用沉穩的聲音說了一段自我懺悔與人生剖白:“首先我還是很抱歉,在人生的后半段,為了做我認為轟轟烈烈的大事,遇到風險時,采用了非常愚蠢的辦法,把自己帶入歧途,辜負了曾給予我很大幫助的朋友和領導,也給別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最為后悔的是,我沒有保護好自己熱愛的文化產業,在國家鼓勵文化產業時,我又沒有機會了。希望在我還有余熱和才能時,考慮我不是主觀惡意犯罪,能給予我一定的寬大,讓我有機會再為國家、社會、家人作出貢獻。”
隨后,法官宣布休庭20分鐘。蘇越隨即被法警帶出法庭,等待即將到來的判決。
上午現場
律師表示 用版權及股權還債很難實現
此前開庭時,蘇越曾表示,愿意用自己的版權及股權還債,并稱價值共計四五千萬元。
但上午開庭前,作為蘇越辯護人之一的翟律師表示,蘇越提到的版權是指他的公司曾投拍的電視劇的版權,但這些電視劇的母帶目前都已找不到了,版權單位也找不到登記,根本無法實現變現還債的目的。
“他被關進去這么久了,公司一團糟,那些事根本沒法進行。”翟律師表示,蘇越在無錫太湖傳媒等公司的股權也都被凍結了,有些是早前因其他案件被其他法院凍結的,不光是二中院這案子。
他認為,蘇越用自己的版權及股權還債的愿望很難實現。
此前據檢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蘇越虛構其公司有投資迎接北京奧運會巡回演出活動的資格,偽造合同,詐騙5746萬余元。
被判無期 自稱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
10時40分,蘇越再次被帶回法庭,法官宣布,認定蘇越犯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蘇越聽到判決,雙腿微微晃動了一下。
庭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蘇越笑著說:“我一生接受過無數次采訪,像今天這樣的采訪還是第一次,謝謝你們了。做了錯事就應當接受懲罰,這點我明白,愿賭服輸。但我還是覺得重了。”
蘇越堅持自己不是主觀惡意犯罪,從沒想賴賬,錢他一直想還,“畢竟我努力還過。”
有記者問他,作為多個文化投資公司的老總,為何在做“錯事”之前,不征求一下身邊人包括法律顧問的意見。蘇越說:“我把他們都屏蔽掉了。”
隨后記者問蘇越在獄中會不會寫書。蘇越淡笑著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還哪敢有出書的想法,如果要寫就給獄友看吧。”
蘇越說自己是文化人的反面教材,希望自己的事能給其他人一個警醒。他表示,自己會上訴。
庭前采訪
作品多是經典 目前仍然很值錢
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秘書長金兆鈞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蘇越創作了大量膾炙人口的經典作品,到今天依然“非常值錢”。
版權協會相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蘇越是音著協的成員,其作品涉及背景音樂、卡拉OK版權費等,都由音著協管理。
據該人士分析,蘇越作品的演唱者基本固定。如果現在有歌手想要翻唱這些歌,還要再付費。其他包括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內容提供商使用他的作品,也需要付費。音著協有一套收費以及分配的標準,測算后每年付給蘇越錢。
“以蘇越目前的作品來看,他一年所得版權費的數目不會少。但現在侵權問題屢屢發生,著作權人拿不到版稅的事例也不在少數。蘇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