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8日),徐懷鈺經紀人周彥彤向媒體發出一封公開信,信中用4000字詳細陳述了從2009年至今徐懷鈺合約糾紛事件前后的整個過程。
公開信全文如下:
給從林的一封信:有關徐懷鈺自始至今的過程
2009年圣誕前夕,經由藝人林可的介紹結識徐懷鈺小姐,當時她極度無助告訴我們她被前經紀公司騙去大陸接夜場演唱,而公司拖欠酬勞造成她身心受創,在大陸演出又無經紀人陪伴只有她自己請的助理陪她,結果她找了朋友幫忙才逃離那她口中所謂的鬼地方,回來之后就說頸椎受傷去開刀,自此之后她就與前公司斷絕聯絡,對外放話說前公司欺負她…等等。
因為林可一直是她口中所謂好友,而林可也不疑,有他非常熱心的替她介紹我現在的負責人吳祖望先生,因為吳大哥是學法律但不是律師,他一直在為受害人做義務協調解工作,因為他自己曾經因為父親的關系也是一位受害者。自那天見面之后徐小姐就主動幾乎每天積極與吳大哥聯絡,而有一次徐小姐找我們吃飯,席間有一位名制作人也在座,她又聲淚俱下的告訴我們她在家中有多委屈,因為賺的錢都花在妹妹跟母親身上,當下我們都覺得她好可憐…從未懷疑過。
當晚她說他有一陣子沒工作了不知如何,因為吳大哥有認識律師,而徐小姐主動說她要去律師事務所打工這樣又可博得同情但無薪水,后來我們才拜托了那位律師幫幫她讓他去學習又可以曝光又可以耍悲情豈不是很大的新聞,現在真的對那位律師非常抱歉。
后來媒體果然非常的有興趣來采訪她,她也非常的配合演悲情,因為事務所就在我公司旁邊所以她心情好就去晃晃,大部分都在我的公司閑晃,每天不是買便當給她吃就是她要我們帶她去吃飯,原因是她并不想回家,我們也不解只覺得他跟母親可能有問題,后來因為她說他身上都沒錢,只剩下戶頭里粉絲給的18,000臺幣但她不敢花,出門她媽媽偶爾給她500元坐車, 所以我們也都很同情她,后來因為我們的操作讓媒體也對她身上沒錢很感興趣所以約了采訪她,結果他自己也說以往過年家里都過得很好但當年桌上只剩下一只雞,結果她約了記者當面采訪,然后她又提到粉絲覺得她可憐所以在他即將快到的生日禮物里放了3000元,徐小姐也把照片拍給我們讓媒體采訪,再次訴諸悲情,我們還是覺得她很可憐,但那時跟她媽媽沒多接觸都是由徐轉述。總之那段時間都是我陪著她送她回家陪她吃飯,同時也認識了公司的師兄邱隆杰,結果沒想到她們自己私下就約起會來了,聽說天蝎座是徐小姐的死穴,我后來才聽邱隆杰說,每次徐小姐也都叫我陪她去邱隆杰開的日本料理店,其后他們就自行約見面聯絡,當然我們也表祝福主要是希望徐懷鈺趕快快樂起來。
2010年一月份徐懷鈺先跟吳大哥表示她想跟公司簽約,但吳大哥表示她前合約未解如何簽約,這樣對她不好,但她強烈表示說龍縯很好他很信任,之后吳大哥請她直接來找我談,我一開始也是說等她前合約解完再說。因為她上網查過我的資歷,她覺得我是一位可以讓藝人有安全感的經紀人這是她一直想要的,如果拒絕她,她會很難過,而且萬一與前公司和解完我們又不簽她怎么辦?她很沒安全感的,被她一直詢問我們就想那就先簽等到她合約和解再行生效這也是在保護她,后來她主動說他有兩個要求:首先銀行戶頭要兩個,一個是徐媽媽的名字,另一個是徐懷鈺個人的名字,其次是要我們幫她準備宿舍因為她要“離家出走”不想住在家里,一開始我們也不解而徐表示希望以后酬勞她自己也要有自主權但不能讓媽媽知道,宿舍也是想要獨立,但只有公司知道不能讓媽媽知道,我們說會盡力協助,之后就在2010年1月26日我傳合約讓她修改(這些都有證據),她當晚就改好于是我們約了2010年1月29日簽約,簽約過程她非常愉悅開心也叮嚀我要好好照顧她排工作,我說不用你說我們都知道你是平民天后怎敢怠慢。[page_break]
2010年3月中透過朋友認識在內地辦康熙盛典的索爾比公司負責人陳杰先生,朋友居中牽線說3月中剛好有一場康熙盛典問徐懷鈺要不要去順便試水溫看內地觀眾的反應,我與徐懷鈺確認她說ok結果就緊急傳了臺胞證到公司,后來因為簽證來不及結果暫緩,之后我立刻飛抵上海與索爾比公司以及內地代表曾恕宇先生會面談合作事宜,那是3月中的事,在此同時吳大哥應徐母要求扮演成徐懷鈺表舅的身份陪同去與前公司談和解的事情,3月中我飛往北京,上海分別談徐懷鈺商演、戲劇、廣告代言、唱片…林林總總將近3千萬臺幣至少,3月20日我回到臺灣聽聞吳大哥說明已經與前經紀公司談妥和解日期及金額,也選定3月22日簽訂和解書, 但怪的是我自內地回臺后徐懷鈺都不接電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