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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芝婚變延燒近二個月,兩人終于在日前正面交鋒。有港媒爆料,當天的場面相當火爆,爭子談判疑破裂,而張柏芝未來恐要花上千萬元港幣打離婚官司。據香港《3週刊》報導,外傳財力不如謝霆鋒的張柏芝,將以一億元港幣(約臺幣3.7億元)價碼簽給《河東獅吼2》片商三年,用“賣身”賺取律師費。
鋒芝數日前終在香港談判,外傳當天的場面火爆,香港八卦雜志《FACE》就爆料,鋒芝見面并非相當平靜,直指實情是張柏芝當天開門后隨即進房,謝霆鋒則是與一對兒子Lucas、Quintus玩耍,張柏芝不滿被冷落,最后竟將無線電話丟至身邊、更飆粗口“你就媽的不要出聲啊!我們就一起把事情搞大!”
另外,雜志更爆出張柏芝的3大離婚條件,包含每月600萬元港幣(約2200萬臺幣)贍養費以及謝霆鋒的PO製作公司等。不過謝霆鋒對此說法否認,僅說兩人目前對離婚差不多已有共識。
對此,張柏芝經紀人則回應說:“根本還沒談(離婚具體細節),這樣的條件有智商的都不會給啦。”而現在兩人分別將離婚協議書交由律師處理,目前仍為談到離婚條件。港媒指出,視兒如命的張柏芝,首要的問題便是爭取兩兒的監護權,如兩人交涉未有共識,恐要打爭子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