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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娛樂網據韓國媒體報道 人氣組合KARA成員姜智英、鄭妮可、韓勝妍最后對經紀公司DSP提起了訴訟,要求取消合同。
這次訴訟是上月提出的要求合約停止生效的假處分申請的本案訴訟。此舉算是通報KARA三人不再與DSP共事的意愿。
2月14日,三人向法院提出的訴狀稱“企劃社前代表因為中風病倒后,沒有專業知識的夫人和女兒操作著企劃社,很多待遇都不合理”,主張專屬合同無效。
她們說“雖然簽的合約名義上是按6:4分配收入,但是企劃公司稱組合在日本收入的90%以上都是活動支出,以此為名義扣除組合收入,最后分給每個成員的錢不過300萬韓元”。接著她們又說“企劃社方面強迫我們接受我們不愿意的日程安排,企劃社長的女兒還強迫我們做網上商城的模特,然后強迫我們穿著寫有辱罵語言的衣服拍畫報,這是對我們名譽的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