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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慧善
韓國法院近日對韓劇《同伊》中飾演“鄭尚宮”的金慧善要求與經紀公司解約一案作出判決,判金慧善隨時可以與經紀公司解除協議。
金慧善在去年3月向法院提出訴訟,以經紀公司拖欠《糟糠之妻》等劇的片酬以及經紀公司老板毆打自己為由,要求解除與經紀公司的協議,而金慧善的經紀公司隨后不久就反訴金慧善,要求金慧善賠償三倍的簽約費以及活動經費。
首爾中央法院民事協議14部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金慧善的經紀公司不僅拖欠金慧善的片酬,而且經紀公司老板還毆打金慧善,對雙方的信任關系造成了嚴重損害,鑒于以上情況法院判金慧善在訴訟中部分勝訴,隨時可以與經紀公司解約,但是需將2億韓元簽約費返還給經紀公司。
對于金慧善的經紀公司要求她賠償三倍簽約費以及活動經費的要求,法院予以駁回,稱導致協議破裂的主要責任在經紀公司一方,因此金慧善無需賠償簽約費以外的額外費用。
金慧善曾在《大長今》中飾演長今媽媽,并在《傳聞中的七公主》中出演大姐羅德七,一直以賢妻良母形象出現在熒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