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原本看似和睦的家庭,現在卻變成了“娘不慈女不孝”。
日前,張韶涵被爆和母親為錢反目,9日,張韶涵母親與父親、舅舅出面指控張韶涵棄養爸媽。張韶涵10日晚開記者會含淚說明事件始末,她承認母女為錢反目,媽媽甚至帶走她一億多新臺幣(約2100萬人民幣)的存款。
張韶涵說:“過去我賺的錢都是從公司直接匯入媽媽的各個賬戶,大概有一億多新臺幣,我從不過問錢花到哪去,因為她是我的母親,直到我去年2月底到加拿大養病,她沒去照顧我,我4月初返臺時,發現她搬走了,也把現金都帶走了,戶頭里沒剩多少錢,也沒留下任何字條。”
張韶涵強調,她從來都沒有趕母親出去,“從加拿大養病回來發現媽媽搬走了,后來終于找到媽媽,想登門問個清楚,媽媽卻只丟下十幾本存折,但都是她自己的名字,我根本就無法領取。”
如今和家人鬧到這樣的地步,張韶涵卻仍然表示,自己對于身體微恙的父親,將繼續照顧他,“照顧爸爸當然很ok,以前沒錢的時候都在照顧了,這是應該的。”至于與母親的關系,張韶涵則表示:“現在最好的狀態就是各過各的。”
家丑本不該外揚,張韶涵母女卻不斷通過媒體投訴,9月6日,恐怕是知道媽媽要爆料,張韶涵先發制人,透過媒體泣訴沒棄養;9月9日,張媽媽通過周刊指控張韶涵棄養,交了壞朋友;9月10日,張韶涵召開記者會。
有臺灣同行透露,張韶涵9月底即將發專輯,其本人說不想鬧上新聞,卻因家丑一連好幾天占據版面,這也實在是太巧了,明顯有炒作的嫌疑。
據《天府早報》
新聞背景
2001年,張韶涵在母親的陪同下闖蕩演藝圈,母女倆情同姐妹。
2007年4月,母親與張鎬哲傳出緋聞,母女關系急轉直下。
2008年初,傳出母女已翻臉分居,母親更爆料張韶涵甚至懷疑母親騙她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