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紅是非多,現如今網絡發達,不對名人搞出點事那是不肯罷休的。
曾軼可,09快樂女聲走紅的女孩子,一首《獅子座》因為其清新的曲風、淡淡的歌詞和不夠成熟的唱功使得它有了特別的韻味,喜歡的人喜歡的要死,不喜歡的人罵的要死,但不管怎么說,很多人不自覺地都會哼唱《獅子座》,我想,《獅子座》這首歌也應該是09快樂女聲最紅的歌曲了吧。
但很快,網友發現,這首歌和臺灣音樂人Mickey的《大自然音樂系列——星光夜語》專輯中一首《天際》的曲子不是一般的相似,相似度在90%以上,連力挺曾軼可的高曉松也不得不承認抄襲,但即便如此,曾軼可依然決然地在博客里寫了一篇文章《這世上另一個我》,發誓《獅子座》是她原創,至于兩首歌相似,她也覺得很詫異,只能戲謔地說,也許那是世界上另外一個她。
也許,當事人越是這樣回應,網友們越不肯善罷甘休,我也為曾軼可這樣的回應感到十分奇怪,按理說,這么明擺的事情,就算真的不是抄,也不得不道歉,畢竟你已經是名人,回應不是抄襲擱誰誰也不信吧,但曾軼可卻真的是這樣回應了,堅持說是自己的原創。
我是一個比較相信感覺的人,在曾軼可還是快樂女聲參加比賽的時候,我就不是很喜歡她,當時也寫過幾篇文章質疑過,但漸漸地,我發現這個人還是有點可愛的,而且畢竟只有19歲,至于為什么能夠進10強,我想跟她也沒有關系,是那些評委把她推上去的,曾軼可也沒有什么錯,至于那些原創歌曲,當有網友翻唱過以后,我發現還是很好聽的,所以,不得不佩服曾軼可的創作能力,也許她不是一個很好的歌手,但應該也是一個不錯的創作者,而且她只有19歲,19歲就擺在那么多人面前受大家批評和贊揚,她能夠承受已經相當不易。
因為我對她的態度有點改變,所以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看到曾軼可的回應,我還真的覺得,也許她是真的無意的,有網友說,無意的雷同和有意的抄襲要區別,曾軼可想必不會傻到抄了半天被人發覺還堅持說是自己原創,不管網友怎么認為,我比較傾向于無意的雷同,但我這么說并不代表沒有抄襲的可能,反正大家發現相似度那么高,關于版權的問題是需要好好討論的。
那個網友說,可以參照《嘻唰唰》這樣的模式,最后,索尼和百代各占50%版權,那么曾軼可的《獅子座》版權要全歸曾軼可自然已經是不可能的,別人打官司,曾軼可是必輸無疑的,就算你不承認抄襲,所以,把版權問題好好解決下,然后也放過曾軼可吧,有這么個人也不容易,給人一條路,還是比較好。
突然又想到了某位作家,抄襲了別人的書,最后也死活不道歉,法院都判決了,依然不道歉,對于這個事,我的直覺是肯定是抄襲,你要問我為什么對于這個作家和曾軼可為什么態度有所不同呢,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就這么認為的了,嗯哼!文: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