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與朱麗倩十指相扣
港星劉德華(華仔)和朱麗倩本月25日高調牽手,認了交往24年的戀情后,媒體近日深入追查,發現他和朱麗倩其實已秘密結婚1年2個月,兩人是在去年6月23日,于美國賭城拉斯韋加斯登記結為夫妻。
近來,少數媒體為吸引公眾眼球,借華仔隱婚問題,大談華仔不講誠信,實在令人不知所云。誠信在《說文解字》中的解釋是:“誠,信也”,“信,誠也”,它是一個道德范疇,即待人處事真誠、老實、講信譽。雖然,誠信的本義就是要誠實、誠懇、守信、有信,反對隱瞞欺詐、反對偽劣假冒、反對弄虛作假。但是,在娛樂圈里判斷一個人是不是講究誠信,恐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退一步說華仔隱婚不誠信,媒體借此大肆鼓噪,就很講求誠信了嗎?
[page_break]
明星由于自身的特殊影響力,應該比普通大眾更講誠信,這是毫無疑問的。如果華仔不是香港明星,他的婚事是否公開無關別人癢痛,難道就因為華仔知名度高,不向外界公開已婚就大錯特錯了嗎?婚姻法有規定,名人結婚就一定要立即公開嗎?明星也是人,也有隱私權,也有追求過普通人的生活的權利,何況朱麗倩并不是明星,她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華仔是否承認已婚,與誠信無關。相反,那些急于給華仔扣誠信帽子的人,是不是應該想一想自己的新聞職業操守問題?玉西覺得,面對華仔公開婚事,我們應給與鮮花和掌聲,畢竟年紀半百的華仔也老大不小了,已婚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更何況華仔在歌壇影壇曾經給我們帶來那么多的精彩,對華仔我們應該多一些寬容,多一些關愛,少一些誹謗,少一些打擊。
[page_break]
在電視媒體制作、播出的格調不高的娛樂類、選秀類節目過多,人為制造笑料、噱頭、“惡搞”、“戲說”過濫來取悅觀眾的泛娛樂時代,華仔選擇隱婚未必是一件壞事,至少可以保持自己的小家庭遠離媒體的騷擾,遠離娛樂圈不良風氣的侵襲,這個與誠信有什么瓜葛?
最后,祝福華仔,祝福朱麗倩,祝福所有為娛樂圈做出奉獻和犧牲的朋友們。文/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