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媒體稱,雙方的利益分歧已無法通過簡單協商來解決了
亞洲當紅組合東方神起中的三位成員俊秀、有天和在中,7月31日正式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狀告所屬的韓國SM公司并要求解約,這在中國歌迷群中引起巨大震動。因為東方神起原定將于9月12日和10月2日兩次登陸上海,分別參演SM家族演唱會和舉辦自己的個唱。不過,韓國SM公司表示,這兩場演出不會受該事件影響,都將如期上演。
導火索:發生嚴重利益分歧
據悉,東方神起在今年4月曾要求解約。6月時,他們就臨時缺席了公司舉辦的SM TOWN LIVE演唱會海報拍攝,隨后就傳出了將與SM公司解除協議,不參加今年的SM TOWN LIVE演唱會的消息。不和傳聞似乎早就有先兆。
雖然事情因雙方的不回應而不了了之,但有知情人士透露,在中、俊秀等三人,曾希望能在組合發展的同時,展開個人的發展,卻遭到SM娛樂公司的強烈反對;加上成員們與公司就收入分配、日本與韓國的工作安排等問題上存在不少矛盾。有天等三位成員的父母聯手經營了一個化妝品品牌,在7月13日,有天等三人原本已向公司請好假,準備出席該化妝品的發布會;但在結束7月11日的北京個唱后,公司突然拒絕了他們的請假要求,并認為他們私下出席化妝品發布會,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雙方矛盾徹底激化。
對于解約事件,SM公司的負責人前天公開表示,已確認有天等三人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情況,并表示對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深感遺憾,但公司會積極與成員們進行協商。
影響:上海演出如期舉行
對于中國歌迷而言,最迫切想知道的就是,這次的解約事件是否會影響到東方神起即將在上海舉行的兩場演出。SM公司及中國區演出主辦方表示,由于雙方很早就簽訂了演出合約,所以不論該組合是否解散并與SM公司分道揚鑣,兩場演唱會都將以完整陣容如期現身。
至于“東方神起”是否將就此解體,韓國當地媒體普遍不看好,因為雙方的利益分歧已無法通過簡單協商來解決了。
根據以往韓國組合的發展規律,“東方神起”在大熱歌壇5年后,也確實走到了其組合道路的十字路口。如果雙方最終“分手”,東方神起的此次中國演出就將成為他們以組合形式露面的“絕唱”。
訴訟緣于“奴隸條款”
●解約原因:俊秀、有天和在中的委任律師林相赫表示:“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年公布的新法明訂,藝人簽約期限最長7年,他們的合約不但長達13年,還有許多不平等條款,3人將公開合約內容。”暗指他們簽的是“奴隸條約”。
●雙方態度:SM方面的消息人士透露,5名成員及其父母曾于4月會見SM高層,俊秀、有天、在中3人想退團,隊長允浩和昌珉決定留下,東方神起很可能在月中的“2009 SM TOWN LIVE”演出后解體。但SM日前發表聲明表示:“將盡全力避免最壞的情況發生。”(曾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