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今年3月的一次偶然,羅彩霞也許永遠不會知道5年前的真相:2004年高考后,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范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錄取。命運由此發生轉折,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后考取天津師范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而本應今年畢業的羅彩霞卻不得不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中國青年報 5月5日)
任何個體、群體或地區,一旦在某一個方面(如金錢、名譽、地位等)獲得成功和進步,就會產生一種積累優勢,就會有更多的機會取得更大的成功和進步。在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自己的同學羅彩霞的事件中,無疑將“馬太效應”演繹和闡釋得淋漓盡致。但讓一個高校畢業即將進入社會的羅彩霞心生出“我不停地問自己,為什么他們選中了我?難道就是因為我們家沒有什么社會背景,王佳俊的爸爸王崢嶸是當地官員?”這樣的疑惑,卻又令人心痛不已,
對于王佳俊,除了擁有著羅彩霞所不及的家庭背景,在筆者看來,就是那樣一個看似再簡單不過的城市戶籍戶口往往就是羅彩霞可能至少為之奮斗“十八年”的事情。而作為羅彩霞藉此最終跳出“農門”的屈指可數上升通道之一的“上學讀書”,說高考成功與否直接關系著自己一個人的終生命運絲毫不為過。顯然,一旦羅彩霞沒有復讀,或者復讀之后仍然高考失利,或者復讀過程中出現其他任何的不利因素使得羅彩霞復讀中途夭折——但究竟有多少個可能阻斷羅彩霞進入高校,我們不清楚——那么,“王佳俊”所演繹的另一“羅彩霞”必定會“逍遙法外”,橫行于世。
一方面,權力的擁有者讓自己的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之后卻還依然傲慢和張揚,“我們處在媒體的包圍中,感到很難受,我們也不想生活在壓力和痛苦中”,“她(羅彩霞)是受害者,我不想再傷害她。我們會盡最大努力承擔自己的責任”。其中,筆者聽見所謂的“強者”可以擺平一切的愜意聲,也似乎瞧見有恃無恐的表情。不想自己的生活處于壓力與痛苦中,那么,最初您又是否考慮過他人的處境?至于承諾承擔責任,筆者更是無法判斷那是出于自保,息事寧人的“無奈之舉”還是反省和懺悔。但無論如何,責任是必須要承擔的。只是,不僅要承擔社會輿論的譴責,道義上的責任,還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除此,筆者甚為擔憂的或許還是公安局政委“同志”看似旨在解決問題的辦法與承諾之后的另一種“危險”,還存在著凌駕于法律之上,視正常的程序和制度為無物的做法。譬如,“政委同志”本人干脆利落的應允羅彩霞三五天就可以把教師資格證辦好,又譬如“政委同志”在東窗事發后,不能及時悔改還曾一度勸說受害者羅彩霞改身份證號碼。
公安局政委所擁有的權力源于人民,其工作一定要執政為民,遵紀守法。可是,在讓自己的女兒頂替別人讀書的時候,王政委卻似乎全然不顧了。東窗事發后,我們看到了一個人“左右逢源”式的干練,將個人的罪責完全掩飾卻還上帝一般濟世救人,直叫人難分真假?不過,“強者”的虛偽與做作總有露餡的時候,‘小羅,你會發現你認識我……我認識你,是你的榮幸!’與羅彩霞的認識有所不同,筆者以為,這既非道歉的口吻,更非道歉的語言。
究竟王政委如何拿著民眾賦予的“權力”為己謀利并最終實現權力通吃的,通過政委同志的言行,我們自可想象一番。但是,不得不提的是當受害人雖然受害卻說出“害怕自己家人安全”種種的時候,民眾又是否看見了象征權力的巴掌扇在老百姓臉上,進而我們聽見權力咆哮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