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3月7日自殺身亡。
中新網3月27日電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在對越來越撲朔迷離的張紫妍事件的調查中,出現了能夠推測其自殺動機的最新證詞。
張紫妍經紀公司前職員A某在接受IS獨家采訪時透露:“紫妍自殺前曾說過想盡早離開金某的經紀公司,她似乎很擔心文件會被泄露。”
擔心文件泄露?
A某稱,張紫妍通過經紀公司進行的公開活動早在2月27日就結束了。當天參加完百想藝術大獎頒獎典禮之后,經紀公司就中斷了對張紫妍的支援。在現場的經紀人聽到“公司處境艱難”這樣的話之后也離開了公司。
在接下來的兩三天時間里,張紫妍給平日關系要好的A某打電話稱“想離開公司”,并與其商議此事。A某勸她說:“即使去了別的地方也是沒有用的,金代表不是那種能善罷甘休的人。”之后就發生了張紫妍自殺一事。A某稱:“紫妍似乎十分擔心文件內容被泄露。和劉長浩一起寫完文件之后一直聯系不上他,紫妍為此十分苦悶。”
曾有過幾次陪酒
就文件中提到陪酒、陪睡的疑云,A某稱有一部分是真的。A某表示,張紫妍曾和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的新人演員B小姐等一道,在夜里陪過幾次酒。但是,A某稱陪酒之后張紫妍都會馬上回家,因此對陪睡一事也不是很清楚。
經濟上的困難
A某透露:“張紫妍和公司的合約中規定,她的出演費可以不與經紀公司分攤由她獨自拿走,但是每個月超過200萬韓幣的活動費必須自己籌備,而紫妍籌集這筆錢有些困難。我知道她有些個人債務。”雖然傳言稱此前張紫妍靠父親的遺產過著比較寬裕的生活,但另有傳言稱她過得并不富足。
“殺害”的意思是指“讓她在社會中被埋沒”
就25日MBC電視臺《NEWS DESK》節目中報道的“金代表要殺了我”的通話內容,A某認為“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殺害,而是指在社會中埋沒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