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網站看到有關北外的“香水女生”因寫博客,抨擊現在的外語教育而被勒令退學的文章。我當時就感到很奇怪,抨擊外語教育就被勒令退學,這是不是也太夸張而有違常理?雖然看到一些留言也在那里義憤填膺地為她打抱不平,但我以為這件事可能并非如此簡單,里面恐怕還另有隱情。
果不其然,剛剛看到了一條最新的博文,發表時間:2009年03月17日 22:14,文章說:“今天系里開大會,說王婷婷自己跟系里交代那些文章都不是她寫的,是背后的經紀公司安排的,她也是自己提成退學,因為已經跟那家公司簽了10年的合同。所以只能聽從安排”。(http://qzone.qq.com/blog)這也證實了我的懷疑是正確的。
我首先不相信因為抨擊外語教育就被勒令退學這件事。現在網絡很開放,批評的聲音比她大、涉及的領域比她深、比她廣、比她敏感的文章和博客有很多,為何別人都相安無事,而只有她被勒令退學呢?據她自己講是批評了教育部領導。這就更不靠譜了,批評教育部、鐵道部以及其部門和領導的聲音也很多,也沒聽說誰為此而被勒令退學,或有其他情況,為何偏偏她被勒令退學?
當所有的正常狀態下的可能被排除的時候,那就必然還有一些為人不知的隱情,這是生活告訴我們的常識和邏輯。果不其然,我也看到了一些較為深入的全面報道,她的同班同學介紹說:“她連必須通過的德語專業四級考試都沒通過,而且在大一大二期間一直都在掛科,掛科的科目數早就達到退學的要求了。但是學校還只是給她留級,沒有直接退學,已經給她機會了”,“她不可能像她說的那樣今年6月跟我們一起畢業。我們大三的時候她自己選擇休學一年,所以按理說她不能算大四的學生,只能算05級的學生。在北外,不是05級的學生09年就能畢業的,因為如果沒有達到學校要求的外語程度,你就必須得留級。所以她今年根本就畢不了業”,這是同學的聲音。
與雙方都沒有利害關系的《南方都市報》報道,北外“香水女生”提出退學申請早于她發博客抨擊教育部,現在卻說自己因為博客被強制退學。2009年3月11日下午,“香水女生”到系里,提出退學,理由是已經簽約經紀公司。3月12、13日騰訊博客出現抨擊外語教育的文章。可見,她將退學時間和發表文章時間的順序顛倒了、她將主動退學與被迫退學混淆了、她將自己大一大二期間一直都在掛科、大三休學、四級考試未通過的事實也都隱瞞了。而她為何這樣做,使我們就不能不懷疑她是否另有動機。
不客氣的說,當我看到她的照片后的第一感覺就不很好。這里有兩個原因,一說的是“被勒令退學”的事,那貼這些照片做什么?第二,一個女孩做不到清水出芙蓉,也要做到素而不艷、艷而不妖。但看過這些照片,更加深了我對她如此舉動的動機產生的強烈質疑,再看過其他同學和老師的澄清,我更加堅信,她這樣做就是為了炒作,所發布的所謂“新聞”并非是真相本身。
所以說,并不是所有的報料“新聞”都是可信的,今后不能跟著一些不著邊際的所謂“新聞”來起舞,而是要有自己的主見和原則。就如同在兩會期間,有人說劉詩昆說“要是我就主動辭職”這樣的傳言一樣,這純屬誤傳或謠言。“香水女生”這樣的炒作有些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