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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3月17日上午,韓國國會與韓國廣播電影公演藝術人工會(以下簡稱藝術人工會)以及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先后對張紫妍自殺案做出表態,韓國國會表示將推出“張紫妍法案”,以掃清韓國演藝界的“潛規則”,而藝術人工會方面則表示,今后將加強保障藝人合法權益的工作力度,以避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出現“奴役合同”。
16日下午,韓國國會議員崔文順表示,將在下次舉行的韓國國會會議上就有關推出“張紫妍法案”的議題進行討論。據悉,如果“張紫妍法案”確定實施,那么今后韓國經紀公司在與藝人簽訂合同時,必須先要將合同上報給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進行審批,而如果藝人未成年,除了文化部長官的批準外,經紀公司還必須要取得監護人的允許才能與藝人簽訂所屬協議。而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方面也表示,為避免經紀公司強迫藝人簽訂不平等協議,今后將推進標準契約書的制定工作,以后經紀公司在與藝人簽約時,必須要以這份標準契約書為范本,不得私自增加或是刪剪條例。此外韓國藝術人工會方面也表示,今后將加強對各大經紀公司的監督,以確保藝人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