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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在加拿大出庭作證時透露,“艷照門”中的照片并非全部為他自己拍攝,也有女星自拍艷照后刻成光盤送給他。
據香港《太陽報》報道,“艷照”事件又爆出驚人內幕,事件主角陳冠希在加拿大作供時指出,儲存于電腦內的300多個圖像數據,其中40個檔案并非由他拍攝,而是影像中的女主角提供給他欣賞的,但他沒有提及女主角是誰。
陳冠希除了強調相片是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拍攝外,還特別說明,相片僅供他本人及相片中人觀賞,各位女性相互之間,并未看過別人的照片。并且,他從沒向外人透露曾拍艷照,否則從2001年開始拍攝的照片,沒理由到2008年才廣泛流傳。陳冠希在去年引退的記者會上,曾說大部分艷照是他拍攝。直至此次出庭,才知道原來有小部分相片是女方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