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登上雜志封面的時候,他甚至才出生3分鐘——那是1980年夏天,全香港的娛樂媒體都刊出了這樣的標題:“影星謝賢喜得貴子”。6歲時,謝霆鋒和妹妹被父母送到了加拿大,但這并不能使他遠離媒體的鏡頭,狗仔們追蹤到大洋彼岸;16歲,因為對音樂的熱愛,也因為他明白自己這一生恐怕再難逃開媒體的追擊,他決定加入娛樂圈。無可挑剔的外形,聲名響亮的家世,使他迅速成為香港娛樂圈中最閃亮的人物之一。
16歲簽約英皇(當時還叫“飛圖唱片”),迎接他的并不是一條平坦的星光大道,相反,因為父母的蔭庇,他所要面對的質疑遠比別人來得更加猛烈。2002年謝霆鋒在一個采訪中回憶起:“出道前兩年,我在舞臺上唱什么歌,自己完全聽不到,不是擴音器和場地的問題,而是噓聲太大了!”臺下坐著三萬名觀眾一邊大聲喊:“小痞子,你回學校去吧!”一邊不斷地將熒光棒扔向謝霆鋒。“我要唱歌,還要注意躲開那些熒光棒。但三萬根熒光棒,無論如何也是躲不開的,一會兒左邊‘砰’地一下被打到,一會兒右邊又是‘砰’地一下。唱完了,還要說聲謝謝,再回到后臺。”
后臺里坐滿了藝人,他們是謝霆鋒的長輩,或者同門師兄,但除了不發一言地看著他,誰也不知道該對這個16歲的男孩兒說些什么。面對那一室可怕的寂靜,妥協,又是否能帶來任何幫助?除了堅持,謝霆鋒別無選擇。于是,他只有堅持,堅持在噓聲蓋過音樂的舞臺上大聲歌唱,直到歡呼從四面八方向他涌來。
轉眼間,12年過去了。在這12年里,謝霆鋒背負著質疑與壓力,在這個全世界最復雜莫測的行業里走出了屬于自己的道路,他甩掉了一些東西,比如自由,比如初出道時總會被冠在名字前的定語——“謝賢與狄波拉的兒子”,但也被冠上了一些新的稱謂,比如叛逆,搖滾和憤怒。他是令狗仔隊又愛又恨的人,他砸掉的相機,或許與登上雜志封面的次數一樣多,當然,他總是在事后主動賠償那些倒霉的記者。
22歲在謝霆鋒年輕卻豐富的記憶中占據著一個里程碑般的位置,或許因為,那是他最忠于自我、最無需妥協的歲月。在那一年里,他與王菲的愛情使他成為整個中國大陸上最熱門的話題;在那一年里,他因為“頂包案”被警察連夜從張柏芝家中帶走、隨后度過了長達14天的獄中生活;也是在那一年里,母親狄波拉為他寫下了這樣的一封信:“老爸曾送‘執生’(為自己把握自己的一生)兩個字給你,現媽咪亦贈你兩個字——妥協,但不代表要你屈服,你明白什么叫‘妥協’嗎?像最近你覺得自己很‘黑仔’(運氣不好),故暫時不再駕車,但不代表以后也不駕車,這便是‘妥協’??若你有做到‘執生’加‘妥協’,你這一生便能‘海闊天空’了。”
在寫下這封信的時候,作為母親的狄波拉心里一定明白,“妥協”二字與謝霆鋒之間,有一道寬闊得足以裝下整個太陽系的鴻溝。謝霆鋒信奉的是“堅持”,不計代價、忠于自己的堅持。
被問到回顧往事,是否會有經歷萬千、終于守得云開見月明的感嘆?謝霆鋒回答:“我只覺得幸運,因為謝霆鋒經歷過香港娛樂圈的黃金年代。”
謝霆鋒的形象一直都罩著“叛逆”的光,他也似乎從來沒有祈求過任何人的喜歡,他對那些被藝人們視為“成功法寶”的規則嗤之以鼻。“我第一年當藝人,公司就告訴我,做藝人要重視形象,要每天換新的衣服,新的形象,人家才能對你有幻想力。我說,我一年要演出幾千幾萬場,每場都換新衣服嗎?你不覺得很浪費,很白癡嗎?”“從我爸媽那個年代開始他們已經告訴我,做藝人,絕對不可以說你有女朋友或者結婚了。但是我在結婚的那一天,就告訴全世界我結婚了。第一,我對得起我自己,第二,我對得起我老婆。我可以騙全世界,但是不能騙我身邊、我每天和她睡在一起的那個人。”
不單單是娛樂圈,放眼整個世界,還有什么比說出自己的真心話更簡單但也更難達到的要求?所以,謝霆鋒幾乎是個奇跡。盡管他的姿態為他帶來了數不清的敵人、壓力與斥責,但他畢竟在這個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