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H.O.T組合成員李在元卷入強奸案中,在20日李在元曾在自己的個人主頁上留言說“讓各位操心實在很抱歉,我會在不久后發表我的立場的。”如今,這段字已被刪除,李在元稱“因為已經通過報道發表了我的立場,所以現在把這些話都刪掉了。”
李在元就涉強奸案接受專訪
-現在的心情怎么樣?
首先感到很抱歉,報道中有很多不實的報道,所以很受傷很委屈。
-請說一下當時的狀況.
9號晚上7點左右,突然得知要去狎歐亭附近的咖啡廳和經紀人開會。在那有經紀人,金某(原告女子),經紀人,制作人等一起。過了兩個小時,去了附近的酒吧。喝酒的過程中,制作組的1人先回家,剩下的人繼續喝酒。之后看見到了喝醉了的金某,看她不能再喝了,就和經濟人把她背上了模范出租車,把她放在了她家附近的旅館里。第二天晚上11點左右,又被叫到那個咖啡廳再次和金某見面,然后把她送到家附近,那時都不知道事情會成為這樣。
-對金X酒后實行暴行的事情?
我向天發誓沒有對金某進行過灌酒,甚至那樣的意圖都沒有,沒有強行的事情。但是,當時,我的同行中的一個人確認了當時對那女人做了容易產生誤會的行動。
-那么為什么會被上訴成強奸暴力嫌疑?
金某和我的關系有誤會。實際上,當時和我們一起的李某在10號以后在我和金某之間各自說了產生誤會的話。根據這個,金某告發李某強奸,在這過程中,我也一起接受了調查。
-10號發生的事情, 為什么在19號拘留當晚提交協議書?
15日上午12點左右,城東警察所提出金某上訴強奸暴行,收到了第二天調查的傳票,第二天和當時的同伴分別接受了調查。那時候知道了金某為什么上訴。同行中李某讓金某覺得有(強奸行為)。但是那時候都不知道事態會發展成這么嚴重。
以后19號上午,再次收到城東警察局的傳訊,在那天之前和金某見面解除了之間的誤會。但是19號上午去了警察所,收到了事前拘留書。這期間發生了在拘留所拘留,和金某的協議書,延長拘留等事情,在那之前沒能提交協議書。
-金某協議時的話?
金某這次也收到了驚嚇,她說“如果是哥哥的錯,會心痛,希望沒有大事”。
-最后想說的話.
本來全力準備明年要發的專輯卻被這件事情瞬間截止了。通過這件事情也要進行自省。
作為公眾人物發生這樣的事情,要做深刻的反省,對金某和金某的父母,還有愛著我的歌迷們表示道歉。和金某之間的誤會都解除了,約定成為音樂界的同事。希望金某也不要受到影響。
演藝活動13年發生這樣的私生活問題,這是一個警戒,我對H.O.T.其他成員也抱著負罪的心情。再次對國民,對愛我的歌迷謝罪……"
報道和事實太不一樣,但愿在元哥哥活動沒有障礙"
李在元之案以后,金某對李在元表達了道歉的心情。
金某在20日向李在元所屬社發送了手機郵件,說明當時的情況并表示道歉。
金某在郵件中說:這次的事情是因為很小的誤會產生的,希望不要給李在元的活動帶來影響。
以下是郵件內容:
我和在元哥哥平時關系很好,在音樂上給了我很大的幫助。12月9日,在狎歐亭附近,與在元哥哥和2名經紀人見面喝酒了。其中一名經紀人中間回了家,剩下的我們三個人喝的很愉快。我喝醉了,吐得很厲害,在元哥哥和經紀人很擔心我,想把我安全的送回家,但是不知道具體位置,就把我送到江南的一家旅館。
早上醒來,發現自己在旅館,嚇了一跳,之前先回家的人還給我打了玩笑的電話,讓我產生了更大的誤會。所以對他們三人提出了訴訟,最后解釋了誤會撤訴了。
因為小的誤會發生的事情,現在我看了新聞發現和事實完全不同,新聞大部分都是過分的猜測,所以我要說名情況。
我從小就聽H.O.T.的音樂,現在也從事音樂活動。以后想和在元哥哥成為音樂界的前后輩關系,給我更多的幫助。
希望這件事情不要影響H.O.T.的名譽和在元哥哥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