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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倪震日前在聲明中不斷認錯,壓低姿態稱不配做周慧敏男友,為展現后悔與擔當,決定“引咎分手”。但外界似乎并不買帳,網友繼續狂批他負心漢。他的才子形象直插谷底,連電視臺和廣播電臺都暫時不敢找他工作。
長年住玉女家
倪震花心過了頭,不但失去愛他19年的周慧敏,以往風流但仍保有的才華洋溢形象也跟著蕩然無存。他曾在香港主持過節目,但現今收入僅靠1、2家雜志專欄的稿費,以及和朋友合資的撞球店收入。香港記者昨詢問無線電視(TVB)、亞視等各家媒體,得到的都是暫時不考慮安排工作給他。
昨香港還傳出,周慧敏和倪震同住的房子是周慧敏出錢買的,她今年擔任代言與出席活動賺了近1千萬元港幣(約4千3百萬元臺幣),是個小富婆。昨記者問倪匡會不會幫兒子倪震平息風波?他說:“我偷情才應該是我回應!又不是我,他都四十幾歲的人啦!”擺明不會插手此事。
倪震夜店與辣妹激吻的照片曝光的第一時間,有香港記者致電倪震父親倪匡。他說:“看了那本雜志啦!沒有問阿Joe(倪震)。”當記者問他對此事如何回應時,倪匡語出驚人:“我偷情才應該是我回應!又不是我,他都四十幾歲的人啦!”隨著事情越鬧越大,倪震周慧敏各自發聲明表示“做回朋友”。前日香港《東方日報》聯系倪匡,仍蒙在鼓里的他,第一句回應是:“發聲明?發什么聲明?你們有無搞錯?”當記者一再強調是事實后,倪匡不解問道:“兩個人分手為何要發聲明?注冊發聲明還差不多。”
《東方日報》稱,一向對人嘻嘻哈哈的老頑童倪匡,在此事曝光后,對傳媒態度并不友好甚至大發脾氣。記者追問他是否覺得遺憾,他說:“你要問什么?如何看法?你和你男朋友分手,你的家長可以如何看法!可以講什么!你也知道答案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