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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娛樂網訊 在張靚穎12月6日北京演唱會結束之后,陸陸續續有媒體將演出情況瞄向了場外。有媒體報道,在體育場外的人行天橋下,有人被賣熒光棒的小販被刺死的消息,稱死者為張靚穎的歌迷。
消息一出,一片嘩然。次日,就有媒體在采訪時問及此事,頗有興師問罪之嫌。事實上,場外的事情張靚穎怎么可能知道呢?張靚穎在接受采訪時,她當即委托助理了解情況,知道情況后對死者深表遺憾。但有些媒體似乎還不愿意罷休,一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模樣,還出了些離奇古怪的稿件,類似于《一根熒光棒引發的血案 為張靚穎而喪命的男人值不值》,《張靚穎該不該去慰問遇害歌迷的家屬》;類似于這種稿件層出不窮,這些平時習慣轉載博客從不原創甚至剽竊稿件的網站,此時顯示了十足的威力。
后經媒體證實,其實死者并不是張靚穎的歌迷,而是搜房網北京公司銷售總監尹柯,他于12月6日晚在去見客戶的途中發生意外。相關記者當即聯系上搜房網北京總部,工作人員表示,張靚穎演唱會外發生的血案就是指尹柯被刺身亡,公司已經在12月7日的內部郵件中通報了這件事,目前公司正在協助尹柯家人處理后事,并協助警方緝拿在逃兇犯。
此時,仍有媒體在不斷的發稿,稱死者是張靚穎的歌迷。真不知,是這類網站消息滯后,還是得了“慣性病”,哪里有熱點信就拼命轉載剽竊,真的叫做欲罷不能!
其實,死者是不是張靚穎的歌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媒體的公信力在此次事件上又有進一步的下滑的趨勢。“沒有調查就有沒有發言權”不僅僅是對常人來說,對媒體更應視其為報道新聞之本。在報道一些敏感事件上,千萬不能急于求成,對事件前因后果有所了解之后,并加以判斷,確有此事才做出報道。寧可錯失第一手資料,也不能錯“殺”一個人!(首席記者/1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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