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蘭芳》首周末在全國取得了4218萬元的票房,算得上是交出了一張不錯的成績單,同時媒體、觀眾和網民也表現出相當的溫和態度。中影集團新聞發言人翁立稱這是一個讓“各方都滿意”的成績。不過電影紅了,是非也就來了。昨日,詩人歐陽江河一紙律師函傳真到中影,稱“電影《梅蘭芳》中‘紙枷鎖’情節涉嫌侵犯歐陽江河先生著作權”。
歐陽江河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律師函已經在下午5點的時候傳真過去,明天會送去正式的函件。”他說,自己的《紙手銬:一部沒有拍攝的影片和它的43個變奏》已經于2001年出版,“雖然文本形式不是傳統的劇本,但故事都在了,這部作品包括一個電影的故事梗概加上43段由此引發的思想筆記,是一個非常開放的文本。”據他介紹,當時因為資金的問題,這部電影未能拍攝,所以想先公開發表,以防止被剽竊,“可還是被剽竊了!”
歐陽江河說,《梅蘭芳》中最主要的隱喻“紙枷鎖”和自己的“紙手銬”只做了很小的改。他強調:“這是關于自由與不自由的差別的闡述,紙手銬被撕破后,人將面臨更大的懲罰,這就是說,人的不自由是來自內心,我的這個精神性的原創,被直接放入電影中,成為《梅蘭芳》最重要的隱喻,也使得梅蘭芳的人生故事得到了升華!”
歐陽江河說,除了“紙枷鎖”是“剽竊”自己的創意外,電影中還至少有5處和自己的作品雷同:“比如我的作品中有男女主人公飛紙鳥的情節,《梅蘭芳》中也有梅蘭芳和孟小冬飛紙鴛的情節。”
歐陽江河稱,自己之所以要選擇走法律的途徑,是因為自己身處兩難的尷尬境地:“去年我的這個作品已經被影視公司看中并正式賣出了版權,我們簽了合同,我也收了版權費,但我的投資人去看了《梅蘭芳》后,非常驚訝,也很生氣,他質疑我是在一稿兩賣。”不過,歐陽江河并未透露自己具體希望得到對方什么樣的答復:“我先看看他們怎么回應,看了以后再說。”
而記者隨即致電《梅蘭芳》的宣傳總監黃斌,黃先生稱:“我一直陪在導演身邊,他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這件事,也不認識這位先生。最近一直在各地跑電影的宣傳,所以還沒有收到傳真。如果此事進入司法程序,那么相關人員會按照司法要求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