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鄒鄒有理
近日,有報道稱金喜善很多年前與自己很多工作人員到非洲坦桑尼亞拍時裝影集。不料到拍攝之際,攝影師竟然要求她必須脫光衣服拍攝裸照。金善喜當然不愿意,但攝影師拿出一份她從未見過的合約,上面寫明金善喜必須裸露身體,并不能少于整本影集的20%否則她必須賠償6億韓元。后來才得知是被自己合作多年的經理人出賣,被迫拍下全裸的寫真集。
金喜善向媒體哭訴自己當年被迫拍攝裸照經過
后來金喜善在記者會上哭訴道自己曾經打算致電回家與母親商議,但工作人員就說酒店沒有電話,使她無法與母親及公司聯絡,當時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她說自己不能夠不脫光衣服,但是卻真的不知道應該怎么脫光,因為自己從未見過那份合約。
回國后,金喜善向漢城法院入稟提出控告,并申請禁制令阻止出版商發行她的寫真集。
但攝影師曹世鉉和金英社則起訴金喜善和她的前經紀人李某稱:“裸體影集是經金喜善的同意拍攝的,但金喜善等為了防止裸體影集的出版,采取了詆毀手段,損害了名譽”,為此要求賠償7億8600萬韓元。經過近日的漢城法庭宣判,金喜善的寫真集官司終于告一段落,最后以庭外和解收場。金喜善的裸照影集將成為永不公開的作品。
傳說中金喜善被迫所拍裸照
其實明星被迫拍攝裸照的最大原因就是利益的驅使,當年很多如今炙手可熱的大牌明星都曾遭遇娛樂圈邪惡勢力的欺壓,比如劉嘉玲被迫拍裸照,劉德華被槍指拍爛片等,明星的個人安危與權益無法保證的前提下,以強迫女明星拍攝裸照達到取得巨大利益為目的自然就應運而生,這也就是為什么當年金喜善被迫拍攝裸照的地點是在非洲而不是韓國的主要原因,舉目無親的情況下,被逼的無奈卻成了利益既得者肆無忌憚施暴的最佳理由,縱然以后女明星以后可以索要自己的裸照,但把柄在手,卻只能以金錢換之,這也成為不幸遭遇黑手的女明星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一旦達不到他們心中的理想籌碼數,以曝光的形式賣給媒體往往就釀成了香港“艷照門”的誕生.
金喜善的成長經歷
金喜善在電影《神話》中的唯美造型
金喜善自出道以來,一直以溫柔、甜美的形象示人,曾經有人將她與趙雅芝同稱為“熒屏女神”,其圣潔之身不言而喻。所以一旦自己的裸照流向市場,不但自己的星途毀于一旦,就算自己想找個如意郎君都很為難,一個以裸照吸引觀眾的女明星是很難找到像謝霆鋒這樣忠貞不二的夫君的,更何況在韓國人言可畏的娛樂圈,一旦金喜善的裸照流向市場,網友無法接受心中的“玉神”變為“欲神”,網絡上瘋狂的咒罵,也能讓金喜善成為下一個崔真實。
不過,當初也有人懷疑金喜善是利用此次裸照炒作,利用自己的痛苦遭遇博得大眾的同情心,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健康形象,就像平時不易感冒的人都想偶爾感冒一次,不是為了嘗試,而是為了自己的免疫組織重新搭配構建,增強自己的免疫能力,不管是否真假,鄒鄒有理真的希望這樣的新聞永遠都不要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