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玉英
上周,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就《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并強調營業性演出假唱,可能面臨罰款。那我們可不可以理解為,非營業性演出假唱就可以不被罰款?由此推斷,春晚不是營業性演出,假唱不會被罰款。
這就顯得十分可笑。誰都知道,一年一度的春晚,是全國人民深情期待的娛樂大餐。盡管這幾年很多人都說“沒意思,不想看”,到了每年大年三十晚上,卻會不由自主地打開電視機,把電視機鎖定在央視春晚的節目上,全家人漫不經心地看著,笑著,吃著年夜飯,喝點兒小酒兒,這年就在春晚的一個個節目中悄悄地過去了。春晚已經成了老百姓過年不可缺失的一道文化大餐。
大家熬夜看春晚,有的演員卻用“假唱”來應付觀眾,老百姓能不罵嗎?尤其是那些在老百姓心中久負盛名的歌星,在春晚舞臺上騷首弄姿,還做出很費力的樣子,一不留神口型卻與唱片放出的歌聲對不上,大家心中的憤怒無以言表,脾氣大的,就想上去揍那個明星一頓。只可惜那是電視機,不是真人。所以只好暫時忍下這口悶氣。但是,在最滿意的春晚節目選拔中,觀眾肯定不會投假唱歌星一票,這是毫無疑問的。
難道非營業性演出就可以假唱?春晚就可以假唱?莫名其妙。
正在我們感到“郁悶”的時候,昨日,從央視春晚劇組傳出消息:中央電視臺2009年春節聯歡晚會總策劃、總撰稿、總協調秦新民表示,2009年的春晚將都是“真唱”。
這消息令人振奮。這就是說,我們今年可以聽到大歌星唱的原汁原味的歌了,今年看春晚我們不會被愚弄了。那感覺是啥樣的?肯定很激動,很親切。
遺憾的是,截至目前,我們尚未看到“春晚今后不再假唱”的消息。看來,假唱這塊“病”,在春晚舞臺上一時半會是不會痊愈的。
同時,我們又會擔心起來,好像以前年年春晚劇組都發誓 “今年全部真唱”,可是哪年沒有假唱的呢?秦新民說出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收是收不回來了。我們但愿那個《條例》再加上一條:春晚不許假唱,否則,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