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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與異性交往,應事先和公司商議,然后接受指揮監督?” 日前,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揭發了10家演藝企劃公司與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
公平交易委20日表示,對大型演藝企劃公司和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已采取措施,要求進行修正或取消。
公平交易委表示,對10家公司旗下的354名藝人的合同進行了調查,結果,除一些明星級藝人外,大多數都簽了對己不利的合同,其中對204人的合同進行了修改。
公平交易委要求取消規定藝人隨時向公司通報自己的位置、事先和公司協商學業、國籍、兵役、與異性交往等私生活問題、聽從公司的指揮和監督等條款。
公平交易委還要求取消允許公司單方面指示及批準包括作曲、編曲等創作活動的各種演藝活動的規定,或相互協商決定。
公平交易委市場監督局局長金相俊表示:“如果這些經紀公司不改變不公平交易的慣例,將下達施政令,同時處以罰款。”
這10家公司是IHQ(旗下藝人全智賢、鄭宇成等)、JYP娛樂(Wonder Girls、2AM等)、SM娛樂(寶兒、東方神起等)、Olive9(申鉉浚、崔智友等)、Fantom娛樂、Mnet Media(李孝利、SG Wannabe等)、BOF(裴勇俊、蘇志燮等)、藝堂娛樂(李政宰、金晶恩等)、Wellmade STARM(任昌丁、李荷娜等)、Namoo Actors(文根英、金柱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