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張杰和上騰的官司結束,賠付50萬,如果剩下三年不履約,也許有3個50萬。
為此,最近,部分星星開始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行動——集資100萬為張杰贖身。
從法律上講,一個人或者一個組織送100萬給某個人或某個組織,叫做捐贈,沒有問題,也就是說,星星們成立的那個“管理組”(這個組并不是法律上承認的組織),送100萬給張杰,那也是可以的,但是問題在于,“管理組”公布賬號,歌迷匯款這個步驟,是不是涉嫌非法集資,雖然匯款的星星們相信“管理組”,而“管理組”也公布收支明細,工作很辛苦,但是,這個過程沒有一個機構進行監督,那“卷款潛逃”怎么辦,雖然這種情況可能只有百萬分之一,“非法集資”,這個名頭太大了,也太可怕了,組織開展這個活動的星星們,難道沒有想清楚嗎?
所以,在我看來,這個事不但不能幫張杰“贖身”,現在引起的巨大爭議,反而給張杰帶來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人人都盯著,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從一開始就應該想到,這事會給張杰帶來影響,也有可能無疾而終,100萬,不是小數目,多少人眼睛盯著啊,真是不懂事!!!
從另外一方面講,周筆暢花了2年還清了500萬,尚雯婕代言廣告還錢,張杰現在代言、唱片、演唱會也不少,花點時間是有能力還清的,替偶像還錢,不是粉絲的本分。
作為粉絲,喜歡偶像,打著偶像的名號做慈善,非常好,但是,集資送錢給偶像,或者替偶像贖身,這事非常不靠譜。
不要跟我說,這事是星星自己的事,跟張杰沒關系,不知道什么事情都是有千絲萬縷的聯系的嗎?你說沒關系,你能阻止那些不是粉絲的人去聯系,去想嗎?你能阻止想黑張杰的人拿這個事做把柄嗎?口口聲聲說為張杰,這么簡單的事情都搞不清楚,什么叫做好心辦壞事,這事就是了。
也不用跟我來說什么這個那個的,我以前給張杰寫過不少東西,也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見,看過的人應該知道我一直是什么態度,拎不清的就算了,吧里也有部分星星提出了疑義,喜歡張杰,但是不參與,為什么,就是這事不靠譜。
劉德華曾經公司虧損,被人逼著一年拍N部電影,你有見劉德華粉絲怎么樣嗎,集資送錢?組織古惑仔替他出頭?沒有。
粉絲就是粉絲,就是好好關心偶像,聽他的歌,看他演唱會,給予適當的支持,做些對偶像有利的事,多好,多好。
星星們曾經的熱情和貢獻,難道會因為部分星星的行動而大打折扣嗎?
你看曾經做的事:
星星們為冰災,雪災,地震捐款,多好!
星星們以張杰的名義資助小孩,多好!
星星們在杭州演唱會上,喊著讓張杰回來,一起唱著《北斗星的愛》,多好!
星星們關注張杰,看著他的蛻變,看著他的成長,看著他發唱片,多好!
粉絲做到這些就夠了,至于開頭說的那個事,那就趕緊停止吧,真的停止吧。
好了,最后留幾句話,
希望這次事件的組織者,趕緊停止集資,能退則退,不能退的做慈善,
希望其他星星們保持冷靜,理智的人知道這事跟張杰是沒有關系的,把這事當作教訓,以后做事為張杰考慮一下后果,
希望星星們繼續做對公益事業有益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傳統,
希望星星們,做這些事之前先要照顧好家里,不要耽誤工作和學業,畢竟,身邊的人才是最最重要的。
最后,希望張杰不要受此事影響,也相信他可以完美得解決曾經留下的一些瑣事!
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