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根兒,許三多……一個個鮮活的影視形象,讓扮演者王寶強從農民工成了知名藝人。近日,王寶強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回憶了成名前不堪回首的“北漂”生活。在王寶強的敘述中,北京人留給他的“欺生”的印象、穴頭克扣群眾演員的工資等現象,想來任何一個由農村走進城市謀生存的農民,都會感同身受。
據王寶強說,“沒有戲拍的時候,我就到工地上打工去,搬磚、翻沙子、到河道挖河泥,到餐館涮盤子。或者,被人雇到那些拆遷工地,手持棍棒,出現在工地現場,讓那些‘釘子戶’快些搬家。我們干活就是為了生活,沒有人告訴我們對不對。”這也就是說,王寶強在籍籍無名之時,為了維持生存,只要有錢掙,不問工作性質有活就干,甚至曾經受雇當過房地產公司強拆釘子戶的“打手”。這固然是成名前的王寶強和眾多普通農民工的無奈,但由此也可以發現城市有關部門在農民工教育、管理上的缺位,而一些城市簡單地把城市治安問題歸咎于進城農民,既是有失公正的指責,也有推卸不作為責任之嫌。
王寶強敘述的另一個細節,也很能說明一定的問題:“我剛來的時候,很多群眾演員都沒辦(暫住證),被逮住了,就被抓到昌平和房山去挖沙子,干幾天活再放出來。我運氣好,沒被抓過,我住一起的同伴有被抓去勞動的。”自1998年開始執行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要求“北漂”的群眾演員或者進城農民工等外來人員,應該按規定辦理暫住證,并規定了“逾期不辦理《暫住證》或者暫住期滿未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的,責令補辦,并處以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離京”的罰則,但該規定同時也是公安部門管理暫住人口時應該遵循的制度,公安機關憑什么不按章處罰,而把沒有辦理暫住證的人抓走強制去挖沙勞動?這顯然是一種違反制度的錯誤做法。當時還沒有出名的王寶強運氣好,沒有被抓到送去挖沙子,而現在的王寶強雖然還沒有北京戶口,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再有哪個警察因為他沒有辦理暫住證抓他,他也不用擔心被抓到去挖沙子了,這種因人而異的管理行為,也是骨子里嚴重歧視普通農民工的表現。
王寶強在接受采訪時,歷數了城鄉鴻溝之下,自己在北京遭遇的歧視,回憶了農民工權益受損的種種辛酸。王寶強有機會一夜成名,只是進城農民工的特殊個案,絕不是隨處可見的普遍現象,王寶強是幸運的,但這并不是所有農民工的幸運,絕大多數農民工還在默默無聞地賺取著可憐的工資,維持著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作為身處首善之區的北京人,以及其他都市的城里人,是否可以透過王寶強訴說的種種委屈,良心發現地放下天生的優越感,平等地看待那些同樣為城市發展做著貢獻的進城農民呢?對于政府管理部門,王寶強期望國家能給農民城里人一樣的待遇,期望戶籍不再成為歧視農民的壁壘,但愿有關部門能夠聽到這種聲音,并采取措施改變人為制造的不公平,但愿王寶強的期望能早日成為現實。
藍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