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飛花似花
陳凱歌是電影《梅蘭芳》的導演,阿嬌是其中演員之一。在東京電影節上剛剛收獲“黑澤明獎”的陳凱歌,接受記者關于電影《梅蘭芳》的專訪時說,“阿嬌為這部電影付出了很多努力,這是有目共睹的。我也很希望能夠保留她的戲分,但這個問題受很多因素影響,目前還沒有最終定論。”陳凱歌同時還贊揚了梅蘭芳的扮演者黎明以及孫紅雷。陳凱歌話音剛落不久,便有質疑陳凱歌是在借阿嬌做道具炒作《梅蘭芳》。
炒作在娛樂圈早已成屢試不爽的“寶貝”。許多明星及其公司為獲取直接或間接商業利益,進行有預謀的轟動性的并具商業化的運作。尤其“艷照門”之后,總有一些明星借此炒作,樂此不疲,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毫不客氣地說,明星炒作就像是綠頭蒼蠅,每天在大眾眼前飛來飛去,惡心萬分。
但是,吾等亦不必太敏感,凡是牽涉話題明星的,就想起魯迅先生的“白胳膊論”,就一棒子將其打入“炒作”行列。譬如陳凱歌肯定阿嬌之事,飛花竊以為,不太像是拿阿嬌“炒作”。原因有三:
其一,陳凱歌只是在回答記者的提問,是在履行一個程序而已。倘若陳凱歌回答“無可奉告”,恐怕“耍大牌”的帽子會很快地扣在他的頭上。這也不是沒有先例,某當紅女明星只因沒回答某記者的題外追問就被有妙筆生花之功的記者以其“耍大牌”之題狠狠地報復了一遭。陳凱歌常在河邊走,哪不知個中道理?
其二,陳凱歌只是在記者問及時闡述自己的觀點。阿嬌在《梅蘭芳》中“付出了很多努力”,作為導演肯定之,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難道一個演員在片中表現出色不值得肯定嗎?當然,在陳凱歌的話中,飛花也能體味到陳凱歌對年輕演員的呵護。古人有言:“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改之,善莫大焉。”當年成龍因“小龍女”事件影響惡劣,事后他公開道歉,并用時間和實際行動贏得了公眾的諒解。大家也應該阿嬌一個機會。同時,飛花更能體味到陳凱歌的無奈,刪不刪除阿嬌的戲份,陳凱歌無法掌控。
其三,陳凱歌真要炒作,章子怡、黎明似乎更具吸引力,畢竟章子怡是國際級影星,媒體又在大肆宣揚她的異國之戀;而黎明與樂基兒的戀情近期也一直在媒體的重大關注中。陳凱歌又何必撿芝麻丟西瓜呢?
陳凱歌曾說,他拍攝《梅蘭芳》是“為了找尋一個曾經代表過那個時代的人物”,是“取悅和獻禮,是一不是二,不要分開。能夠取悅于人是好事,買禮物送給自己討自己開心也是好事”。而對于《梅蘭芳》的票房,他則借當年梅蘭芳在美國公演引起轟動來類比,“梅蘭芳當年去美國不是為了名利,是為了傳承京劇藝術,讓京劇發揚光大。當年梅先生不擔心(票房),所以我也就不擔心了。”這或許就是陳凱歌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