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時代,中國已然將個性解放的口號放到了一個位置。而千百年來,寵溺子女又是中國人的習慣。在這樣的矛盾中,楊麗娟出現了。我們是應該批評楊麗娟,還是反思娛樂的影響力?
在父母陪同下,楊麗娟赴香港參加了劉德華的見面會,與劉德華合影。4天后,楊父跳海自殺。
其實看了年度熱播劇《奮斗》就會知道:現在的年輕人不好做,鬧點事惹點禍不足為奇,所以另一部劇的主人公“許三多”才顯得那么難能可貴。
記錄·回憶
追星:楊麗娟 劉德華 瘋狂
講述人 記者 付軍
從楊父跳海事件發生到楊麗娟再次赴港辦理父親后事的七八天內,媒體的表現只能用“瘋狂”二字來形容——楊麗娟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幾百家媒體同時瘋狂追逐,有些網絡媒體甚至帶著心理醫生去到現場。是我把楊麗娟帶回蘭州的,很多人問我是不是因為我和她是老鄉。每逢此問,我就以膚淺斥之。回廣州后,我所在的媒體聯系到一些社會機構和個人發起對楊麗娟的捐助,又有人認為我們這是在炒作或者作秀。對這個質疑,要解釋和駁斥起來就沒那么容易了。我個人是這樣認為:客觀記錄新聞事件誠然是媒體的基本功能,但對于一些特殊事件,媒體有責任和義務去推動其往更合理、更好的方向發展。楊麗娟事件,就是這樣的特殊事件。
曾有三篇博客文章,罵楊麗娟是“垃圾”、“大便”、“丑八怪”。楊麗娟覺得受辱,狀告博客主人宋祖德并索賠。最新的消息是,法院駁回了她的訴求請求。理由有點出人意料,不是罵她不侵權,而是博客文章刪了,無法證明是宋祖德所寫。
宋祖德說,他寫的文章太多了,記不清這事兒。此前媒體都毫不遲疑地報道文章是宋祖德所寫,看來也要小心吃官司。他的律師也好玩,還在法庭上辯護說,這三篇文章不是誹謗,而是宋先生“見義勇為”。
要是換了別人,宋大嘴先生不被網友罵死才怪。但是,我注意到這個新聞的網絡留言,幾乎都是罵楊麗娟的,用詞一點也不比那三篇無名博客更客氣。顯而易見,很多人對楊麗娟充滿了難以遏制的厭惡感。這些厭惡楊麗娟的人多半都認為她是一個神經病。如果她真的是一個精神病人,那么這種公開的厭惡就值得檢討了。她的律師說,楊的精神和心理完全正常。但我相信,很多人還是無法理解她的過度偏執。當然,從道理上說,對于不能理解的人,也應該有一種基本的尊重。但我自己也不太明白,而且很想知道,她到底有沒有生病。如果她沒有生病,她也缺失某些能力,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她?如果她是病人,我們又該如何對待她?我曾經為她發明了一個詞,叫“邊緣精神病人”。這個詞沒有合法性,但是能表達我的困惑:我們能不能把這樣的人當病人看待?
我們一直被這樣教育著:要把精神病人當人看待。在古代,精神病患者通常被當作神鬼附體或妖魔化身,被驅趕甚至被燒死。后來精神病逐漸地被當作疾病看待了,但對病人的歧視卻長期存在。把病人當人看待,尊重他們的權利,一直是醫生和社會活動家的重要功課。到了近現代,
為精神病人正名甚至成為人文哲學的重要命題,其核心是反對對人的任何桎梏。海德格爾說過,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并沒有明確的邊界。福柯則干脆說,精神病院就是以醫學之名拘押人的囚所,“禁止發瘋如同禁止發言”,也就是,人有發瘋的權利。直到現在,對精神病人的歧視仍普遍
存在,借精神病之名打擊異己甚至成為人們的慣用伎倆。在這種背景下,誰也不能輕易認定一個人是精神病患者。
在這個問題沒有解決的同時,我們又面臨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把精神病人當病人看待,亦即如何去幫助他們。對于一些受過教育的人,要做到沒有歧視很容易,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不理睬他們,但如何能夠既不歧視又去幫助他們,并非易事。不管楊麗娟是否精神病人,她沒有得到足夠關懷是不爭的事實。很多人認為,她那么討厭,還幫助她干嘛?所謂可憐人必有可惡之處。因為令人討厭而被拋棄,普通人都覺得活該,但上帝肯定不同意,據說上帝愛人類每一個成員。可惜我們這里沒有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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