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路2段的「BEST」電器行前晚公然播放《海角七號》片段。魏嘉志攝
郭家古厝是《海角》友子阿嬤家場景,昨涌進許多參觀人潮
電影《海角七號》昨全臺票房已推進到3.6億元,但近來頻傳盜版桉例,前晚記者在南京東路2段“BEST”電器行,發現店內陳列電視螢幕上竟公然播放未獲授權的電影片段,不少路過民眾因而佇足觀賞,店家雖澄清是客人拿來試播的光碟,但此舉仍涉嫌違反《著作權法》,侵害“公開上映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發現該電器行播的《海角》畫面中,左上角打出“SAMPLE(樣本)”字樣,片長約5分鐘,一直重複播放,包括店內和面向人行道的電視同時播出,電視旁還貼有“用行動支持國片”海報裝飾,乍看像在推廣國片,更像是想藉此招攬生意。
該店店長陳育鑫昨解釋,是某位客人想購買DVD播放器,所以自備光碟來店內試播,客人繼續選購商品時,影片就一直播放,“我們是服務業,會盡量滿足客人需求。我們公司規定不能播盜版,光碟不是我們的”。
《海角》導演魏德圣昨已出發到夏威夷出席影展,電影公司昨表示:“電器業者我們會先跟他們溝通,請他們不要這樣做;也許他們的出發點是好意,不過影片取得方式,并非透過正確授權管道,如果希望播,請與我們聯絡取得授權。《海角》DVD未來將由得利影視發行。”至于SAMPLE DVD確實有提供給某些海內外買家、特定影評人,電影公司不認為會因而外流。
《海角》雖仍難逃盜版歪風,所幸戲院觀影人次已超過1百萬人次,帶動觀光熱潮,電影場景中位在恆春鎮的“阿嘉(男主角)的家”,已吸引大批粉絲參觀,屋主向每人收取50元清潔費;滿州鄉中山路上的“小島友子阿嬤(情書中的女主角)的家”昨也開放參觀,派出所還派警力去維持秩序。
報你知
公開播放違反《著作權法》
律師楊擴擧表示,電影是視聽著作,該店家為公開場所,電影片段在店內電視上播放會讓不特定的人看到,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侵害“公開上映權”。店家雖聲稱來源為客人“提供”,但從店家裝飾布置看來,顯然涉及商業播放行為。即使是正版DVD,在沒有著作權人的授權下,依然無法公開播放;且此播放行為也不符合“合理使用”(例如學校教學或新聞中使用片段),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的“重製罪”,刑責同上,但此桉例上較難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