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稱《金婚》侵犯其著作權和署名權 要索賠近121萬余元
晨報訊(記者 孟麗)剛剛在上海國際電視節上包攬4項大獎的《金婚》,也逃不脫紅了是非多的娛樂圈法則。
近日,一位李女士起訴《金婚》侵犯其著作權和署名權,并向其索賠近121萬余元。
《金婚》被起訴 對方索賠近121萬
記者了解到,李女士是編劇王宛平的老同學,曾受邀寫該劇后25集的初稿,并和劇組簽訂了合同。10集的初稿完成后,制作方北京電視藝術中心支付了她一部分費用,之后她又按約定完成了后15集的初稿,并按劇照的要求做了修改后交了上去。但后來她接到了北京電視藝術中心的退稿通知,對方還和她約定,在前25集為李女士署名“策劃”,后25集則為她署名“編劇之一”,同時,制作方也支付了她后15集的初稿稿酬。
李女士稱,該劇播出前后,所有網站、媒體的信息、海報等宣傳品上,編劇的署名欄里都沒有她的名字;前25集的片頭署名里也沒有將她署為“策劃”;《金婚》的DVD外包裝、一些地方電視臺的字幕中也均未為她署名。
同時,李女士認為,《金婚》的后15集里用了許多自己初稿中所寫到的情節、人物、細節、對話等,違背了“退稿”的約定。因此,李女士起訴《金婚》,要求其賠禮道歉,并賠償121萬余元。
鄭曉龍喊冤 署名可能被廣告沖了
對于《金婚》被起訴,北京電視藝術中心表示:“李女士的劇本劇組不滿意,所以被退稿,王宛平重寫了后25集的劇情。”他們認為,李女士的訴訟請求不合理。
記者隨后又采訪了正在籌備《金婚2》的導演鄭曉龍,鄭曉龍表示,對這件事情他們也感到很冤枉,“我們給了她稿酬,而且也為她署了名的,但是你知道,現在有些電視臺,包括央視也這樣,它會用廣告覆蓋電視劇的片頭片尾,你根本看不到署名什么的;還有就是電視臺為了追求廣告的利益,會掐掉一些片頭片尾,這個也怪不到我們。而一些電視臺播放《金婚》后25集的時候,用的還是前25集的片頭片尾,可能因此就沒有她的名字。”
對于李女士提出的訴訟,鄭曉龍表示:“既然她起訴了,那就交給法律來處理吧。”
備受矚目的《金婚2》將于今年9月開始正式籌備,目前編劇王宛平的劇本還未完成,鄭曉龍透露,《金婚2》極有可能會更換主要演員,但具體是換張國立還是蔣雯麗,鄭曉龍表示,等到確定后會選擇適當的時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