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旗下雜志將不雅照印成特刊出售,收到廣泛批評。
香港多個社團抗議“壹傳媒”毒害青少年
藝人欲照事件再起風云 , 影視處將兩本刊登欲照的雜志送檢,包括將欲照 以特刊形式促銷的《壹周刊》,昨日被淫審處只暫評為第一類物品,即非淫褻亦非不 雅,隨即引起全城強烈反彈,連政府高層亦感震驚,認為有上訴必要,影視處即時要求淫 審處以公開聆訊形式覆核。另外,有其他審裁員亦不敢茍同今次評級結果,學者指事件反 映評審制度已經崩潰,更凸顯審裁員各有一套評審準則的漏洞。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第936期《壹周刊》出版翌日,即本月十四日將該期的特刊送交淫審處評級,而第531期《東方新地》亦被送檢。淫審處將上述兩本刊物暫評為第一類物品(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評級結果公布后,引起各界的強烈反彈,婦女及育兒團體炮轟 今次評級令人費解及可笑,可能助長欲照散播歪風。
政府消息稱,政府高層對于評級結果為第一類感到驚訝,認為評級有別于過往淫審處的指 引及案例,故影視處于昨早收到評級結果后,已第一時間要求淫審處進行全面聆訊來覆核 有關結果。政府內部明白今次的藝人欲照事件備受關注,由于現時只能向公眾交代有關雜 志的評級,但沒有詳細解釋有關理據,故希望透過進行全面聆訊,讓公眾更清晰明白淫審 處的評定標準。
審裁員亦不認同評級結果
影視處表示,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十五條,要求淫審處全面聆訊,以覆核上述的暫定類別。該處已參考過有關條例給予淫審處評定物品類別的指引,以及淫審處過去就同類物品所作的評定后,認為有需要覆檢,而全面聆訊將會以公開形式進行。
六名現職淫審處的審裁員昨日審閱過該期《壹周刊》之后,其中五人認為應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一人更認為屬第三類不雅及淫褻物品。有審裁員對只評為第一類大感愕然,他指有關特刊有大量裸女及涉及性行為的照片,應評為第三類不雅及淫褻 物品。他炮轟有雜志將欲照印制出書的做法令人難以置信。
亦有審裁員認為,《壹周刊》欲照特刊刊登的相片,人物表情予人色情感覺,單是這一點已不可能評為第一類。另有審裁員認為今次的評級結果與審裁員質素參差有關,而有關刊 物“巧妙運用馬賽克”,擺明是利用法律漏洞。
影視處要求公開聆訊復核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對《壹周刊》被評為第一類大感出奇,認為評審結果未能反映現實,評審結果與公眾的接受標準有距離,評審制度稱得上已經崩 潰,條例亦已過時。不雅照肯定青少年及學生不宜,即使成年人亦會覺得反感,沒有可能 是第一類!
社會學學者張兆求批評淫審處的評級制度存有很多漏洞,根據其評審準則,只要照片沒有 暴露性器官即屬第一類,但不代表道德上沒問題。今次事件涉及香港娛樂圈,深受社會關注,影視處罕有地要求以公開形式進行復檢,目的是想讓公眾了解淫審處的評審過程,避免被人指摘為閉門造車:“根據現行的官僚制度,只要沒有露出性器官就不算不雅或淫褻,影視處未必覺得評審出錯,但之所以這么做,是想避免被外界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