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一身黑衣,神情嚴肅地為自己的酒醉脫序行為解釋、道歉。
陶喆昨天舉行臨時記者會,為上月28日深夜連番醉酒失控行為道歉,強調未在電梯中打黃姓女子,「我當時醉了,可能動作大了點」,且黃女已接受道歉、和解,撤銷告訴。一切皆因貪杯而起,他卻不承諾戒酒。
才子陶喆近期的新聞多無關音樂,先爆出當晚與友人在PUB同歡后,醉到說不出回家的路,被計程車送進警局,后來再傳出他「舌吻」來接他的女同事,昨天更爆出他在搭上車之前,就與人在電梯中衝突,遭該女持「左身擦傷紅腫」的驗傷單告上警局。
擔心明天的代言記者會失焦,陶喆昨天臨時決定說清楚。他細說從頭,當晚發現喝多了,12點多就決定早點回家,進電梯時已站不穩,由朋友扶著,黃女稍后進電梯,「我背對著,覺得有人打我的頭,回頭看到一個人鴨舌帽戴著低低的,手上拿著雜誌。」
「我滿醉了,可能反應比較大,激動下,就拿掉她的鴨舌帽,想看看是誰打我。」一再強調自己很醉,陶喆卻能回想起當時:「我的記憶中沒有打人,可能是摘帽子時弄到她。」
陶喆說,該女子確實是他一位認識五、六年好朋友的妹妹,兩人不是很熟,「我醉了,說話大聲。但我是男生,無論如何,不該對女生大聲,我為我的不禮貌道歉。」他已與黃女碰過面,誠心地道歉,但他沒有問清楚究竟對方是不是拿雜誌打他。
陶喆表示,已與黃女和解,對方撤銷告訴,「不涉金錢」。臺北市警信義分局也表示,警方已將約談通知書寄給陶喆,因雙方都已表達和解意愿,如果黃女確實愿意撤回告訴,警方將在收到雙方的和解書后,將全案簽結。
針對同一晚的酒醉搭車、親吻宣傳等事,陶喆表示,當晚在車上睡著了,司機好心送他去警局,「我在警局待了一會,看到同事來救我,心情激動,所以擁抱一下,親了臉頰,我等於是垮在她身上。」貪杯鬧事,陶喆避談戒酒,只說:「我做了不好的示范,出去玩OK,但不要過量。」該名女同事在被追問究竟是親臉頰或「舌吻」時,閃躲不愿證實。